历史上战争结束后,伤亡士兵的抚恤是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虽然我们经常称“俄罗斯”是战斗民族,但其实,我国5000年历史本身就是一部战争史,中国是世界史上改朝换代最频繁的国家,而《孙子兵法》直到今天依然是很多国家军校的重要参考书目,所以,我们才是真正的“战斗民族”。 

打了几千年仗,打出了完备的军事理论,更打出了相应的抚恤和救治机制。

在古代,无论是在战争中还是训练中受伤或者致残,朝廷都会给受害者相应的优待和抚恤,主要有:赐药、赐钱、赐绢,对阵亡者的安葬补贴以及对其子女或亲属的救助、减免徭役、赋税等。如西周时期,姜子牙就建立了完备的优抚救助制度,规定:“凡行军,吏士有死亡者,给其丧具,使归邑墓,此坚军全国之道也;军人被疮,即给医药,使谨视之。医不即治视,鞭之”。

到战国时期,由于战争频繁,抚恤和救助阵亡或伤残兵士也就更加完善,《墨子》记载说:“吏卒民死者,辄召其人,与司空葬之,勿令得坐泣。伤甚者令归治病家善养,予医给药,赐酒日三升、肉二斤,令吏数行闾”。即:士兵战死了,官员要来死者家中负责丧葬,费用自然是由地方官府承担,对于受伤的士兵,则要赐给他们酒肉,让他们能够得到妥善的照顾。

再来说说三国时期,曹魏对于战死的士兵,要给家属土地、耕牛、米谷,让他们能够满足基本的生存,不至于因为家中顶梁柱战死而带来灭顶之灾。蜀汉、东吴也都有类似的制度,毕竟在战乱纷争的年代,如果政权对待受伤或者阵亡的士兵优抚工作做得不够好,士兵们又怎么会毫无后顾之忧的在战场上拼杀呢?

而要说抚恤制度最完善的,还得是宋朝。

为什么呢?因为从宋朝开始,兵农合一的半职业化军队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宋朝全面推行的募兵制,所有士兵都是专一从事当兵这一职业的,他们当兵的原因不是被迫征召,而是为了得到固定收入主动参军。

宋朝的禁军和厢军除了每月固定的月俸外,还会定时发放蔬菜、衣服、粮食,每隔三年郊祀的时候,还会例行对士兵们进行赏赐。士兵们赚到的这些钱,多数会寄回家里,或者在退伍时由自己带回,这样即便受伤或者士兵本人阵亡,家属都有相对富裕的钱财来进行接下来的生活。

当然,除了月俸外,日常行军打仗,还有专门的医官负责士兵的健康。值得一提的是,宋朝的军营医官,都是由太医院统一派遣的,而且每隔三年还要对守边的士兵健康状况进行抽查,以防止有的随军医官不负责任。遇到天气炎热的时候,还需要给士兵发防暑降温的药品。什么,宋代就已经这么好了?是的!就是这么完备。(载于《宋史》:暑月,即令医官合药,与内侍分诣城门寺院散给军民)

对于阵亡的士兵,宋朝的抚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收敛安葬。这个在前面已经说了不少,就不多说了。

2、招录子弟。如元丰元年曾规定:“阵亡并安南病死军士,听其子孙弟侄年二十以上一人充填”。

3、赐给田宅。宋朝的赏赐特别丰厚,这得益于宋朝雄厚的财力。如宋神宗时期规定:诸军阵亡军士祖父母、父母、妻无子孙依倚者,人日给米二升,以终其身。此外还有数额不等的田宅、布匹。

4、减免赋税。士兵战死后,家庭经济往往遭受重创,为了让这些孤老残幼能够生存下去,宋朝还会减免死者家庭的赋役负担。

当然,如果是受伤致残的,朝廷自然也不会不管,即:军士因战重伤不任征役者,且给全分衣粮。此外,还会提供住房以供居住。可见,虽然古代是典型的人治社会,但在士兵的抚恤和救治上,措施很完备,这一点还是很暖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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