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保险给对方修车是否一定要走对方指定4S店修理?

如题所述

如果有保险公司赔偿,那么对方的指定的修车点应该获得保险公司的认可,且关于修车费用,必须取得保险员定损要求,复合规定的才可以,否则还是不允许的。

如果不走保险,由你自行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对方要求去4S维修是恰当的,没有拒绝权利。当然最好还是和对方协商,可以去普通的维修厂维修,这个费用会显著降低。

扩展资料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

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 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

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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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8
原则上说维修要按车主要求的办。但是他所说的4S店不一定是你承保公司直陪的4s。也就是说,如果不是直陪的,车主修好车后要先付款才能提车。保险公司赔付的金额4S也要认可才能修。非直陪4S一般会对维修费用有争议,而直陪的就不太会出现争议。也就是说,如果对方坚持要去4S店,就要说服他去保险公司直陪的4S。那样,修理费直接由4S支付,你会省事的。不然,你要拿钱去给对方取车,后再到保险公司报销,而且数额较大的话,时间会很长。至于修什么怎么修,不是车主说了算的,要有保险公司和修理厂协商,以最终定损为准。保险公司原则是能修不换。就是说车身坏了,4S说可以修,保险公司就会赔付修车体,车主要求不修,换新的,保险公司是不会同意的。还有一点,如果超过了保险金额,你要和修理厂商量,看超出多少,能不能尽量少的修好车。因为超出部分要你自费付给车主的。如果你不付,车主会起诉法院要求你赔偿。另外,如果对方要求你多负担车辆买卖估价损失,法院也是会支持的。那样对你可就不利了
第2个回答  2020-03-14
不是的,给对方修车,车主的保险公司会为对方汽车赔偿和修理,车主保险公司会指定修理地点或者对方选择合适的修车地点,不一定是对方指定4S店修理。
不过在4S店修理会有定损,而汽车在定损会有一定的差价,也会存在争议。所以一般在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的专业汽车碰撞估损师都到现场确认并到4S店里做定损,确定金额后,就不要再到普通的修理厂维修,这样就可以避免索赔时保险公司按照客户实际选择的修理厂标准重新确定损失金额,令车主产生不必要的支出负担。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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