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证驾驶摩托车,车子被扣。人当时没有拘留。我日后去处理会被拘留

我无证驾驶摩托车,车子被扣。人当时没有拘留。我日后去处理会被拘留吗?

会的,无证驾驶将被处200到2000元罚款,并拘留15天以内,暂扣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收到交通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缴纳罚款,逾期未缴纳的将按照罚款数额每天加处百分之三,并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缴纳罚款后,等待交通管理部门的进一步通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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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24
有可能。
无证驾驶机动车,按法律规定处罚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九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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