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金融单位上倒班,最近单位组织培训,请外地讲师来讲课,为期十多天,要求所有职工利用倒班休息的半天参加。培训地址距工作单位约二十公里,打车须17-18元左右(属于中等远近的),拿我的一天举例,早8点前要到达单位上班,接班同事中午1点半来接班,大约两点左右可以交接完毕离开单位,然后赶往培训地点,三点开始听课到六点(文件要求提前半小时入场)。第二天则上午培训,下午上班。大家都已经快崩溃了,可今天得知第一天参加培训有十几个同事因迟到十来分钟被每人罚款人民币两千元整,并已加急做入工资表里。
父老乡亲们,单位这样的做法合理吗?我们该怎么办啊?谁能帮帮我们啊?
我是想问,单位这种强迫职工参加所谓会议学习,都是占用职工的业余时间,就像这次连着十几天没有周末顶着三十五度高温,所有的职工从早7点到晚6点之间都是为单位的事情消耗的,算加班吗,单位有权强迫职工每天为单位工作学习十多个小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