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09-07-15
英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实行“虚君立宪”制度,(与之对应的是“实君立宪”制度,1904-1911的中国和二战战败前的日本都是这种国家,君主掌握实权),国王不享有实际权力,只是作为国家的象征而存在。国王只有册封权、授勋权、一定范围内的外事权等礼仪性权力。
英国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内阁、议会下院、最高法院相互监督、相互制衡。内阁产生于议会下院,对议会下院负责,议会下院可以推翻内阁,现任首相约翰·布朗(工党)。首相可以解散下院重新选举。最高法院可以宣布内阁和议会的决定是不适当的(英国没有成文宪法,所以这里不能有违宪一说)。
在地方政治上,英国实行地方自治,各个地区(如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其中英格兰由英王直接统属)和郡级行政单位有较大的权力。
英国实行普遍的选举制度,选民可以选举各级议会议员和地方政府长官,但首相为间接选举产生。
注:英国议会上院至今仍为贵族院,是以前的一些大封建主的后代以及享有荣誉爵位的人组成,不享有任何权力。但英国政府曾经表示要在这几年进行改革,使之民选化,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议会上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