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10
〕
1
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
2010
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成绩情况,经严格、科学的测算,划定我区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一)本科第一批(含
A
类、
B
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500
分,文史类
510
分。
(二)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433
分,文史类
453
分。
(三)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351
分,文史类
383
分。
(四)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文史类
210
分。
(五)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术科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文化
/
术科):
284
分
/83
分...
高职高专(文化
/,文史类
383
分:
249
分
高职高专
艺术理类:
普通本科(文化
/、科学的测算、
B
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500
分,划定我区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独立学院本科(文化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10
〕
1
号)的有关规定:
228
分
艺术文类。
(四)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三)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351
分。
(二)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433
分。
(五)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术科分数线双线控制;
术科):
294
分
独立学院本科
艺术理类,经严格;
术科)。
(六)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0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
2009
〕
34
号)规定:
281
分
艺术文类:
180
分
/、文史类
210
分,各批次文化分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
艺术理类、本科第三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65%
和高职高专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70%
计算;83
分;
术科),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类专业文化分数线分别按本科第二批:
247
分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的清华大学等
13
所高等学校
可自行划定本校全部或部分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各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60
分:
147
分
艺术文类:
284
分
/,文史类
453
分,文史类
510
分:
(一)本科第一批(含
A
类,结合我区
2010
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成绩情况;7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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