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给签合同,一过接着被辞了,只发我这些天来的薪水,按劳动法来说这是不合理的。我去咨询了仲裁,说是胜算很小,因为我能提供的证据——在单位做的一些工作并没有单位公章之类的证明。没有考勤卡,只有银行打工资的记录。这企业如果不是在本省非我市注册的,那么我去我们省查法人代表能查到吗?如果万一企业和仲裁打通了关系,那么谁来保证我们这些弱势群体的利益?法院是不可能上,因为我没钱。。。我现在就是咽不下那口气,哪怕拿不到钱,也希望有好的方法能整治这样不正规的私企!
名索网查到的只是05年的数据,公司名称都跟现在的不一样。我担心他们已经换了法人和注册地
公司现在名称前面打头是山东某某公司,但是查到的却是XX(市)某某公司
是网上银行给我转存的,没有单位名称。单位的公章和营业执照完全没见过,怪我自己白痴。这条路真的走不通的样子,都说仲裁基本上没用。我到不是真的在乎他们多赔我点钱,而是想整治他们嚣张的气焰,恶劣的态度!还有什么别的路子?
都说了我那点工资怎么可能打官司!阴招也行,谁能帮我想个最切实可行的!记得我没钱,得不偿失的事我也不可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