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生产要素和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

如题所述

内容摘要: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是社会经济发展提出的新课题,它既不同于马克思按劳分配原则,也不同于西方社会的价值分配论,是中国社会特殊经济政治形势下由社会生产条件组织方式演化的分配组织原则。马克思社会产方式的性质决定分配方式是它的理论依据,我国现实社会生产条件的组织方式是它的客观依据。 关键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生产方式;物资资本;人力资本 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十六大报告再次强调:“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那么,如何理解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客观依据,认识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呢? 一、社会分配方式取决于生产方式和各生产要素在生产中的作用 马克思在批判拉萨尔派提出的“平等、公平”分配权利时指出,分配作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是一个历史范畴,不同社会有不同的分配方式,而在同一个社会,也不会有一个统一的适合于一切制度和时代的分配方式。同时指出,生产决定分配,生产方式决定着分配方式。马克思指出:“分配本身是生产的产物,不仅就对象来说是如此,而且就形式来说也是如此。就对象来说,能分配的只是生产的成果,就形式来说,参与生产的一定方式决定分配的特殊形式,决定参与分配的形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二版,第13页)。正确领会马克思阐述的思想原则,是认识现阶段按生产要素贡献参与分配的客观条件与分配依据的理论基础。“分配本身是生产的产物”,表明了生产对分配的决定作用,不仅决定了分配的对象,同时也决定了分配的方式。但生产过程中对分配起决定作用的则是生产方式的性质。马克思指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的性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二版,第306页)。这就是说,分配方式具有着客观必然性,人们可以改变分配的做法,但分配的性质和方式却是由生产方式的性质所决定。这种由生产方式性质的所决定的生产条件的分配,不仅体现了分配方式取决于生产中各要素投入的组织方式及在生产中的地位、作用,同时,也体现了资本要素与非资本要素在分配中的转移倾向。这种生产方式性质对分配方式的决定可从三个层次理解。 1.资本要素的组织方式在分配方式的确立中发挥着决定作用。生产条件本身的分配,不仅表现为生产过程中物资条件、人的因素以及自然资源与社会环境在生产中发挥作用与比重,而重要的则是各要素的组织方式。作为具有确定性的资本要素分别归属与不同所有者,物资资本要素同所有者的可分性与劳动力资本要素同所有者的不可分性,促成了劳动者以劳动要素的形式参与生产,而同时,物资资本要素投入者却可以孑身生产之外,这就使生产组织方式偏好与物资资本投入者,在社会物资资料不发达的条件下,物资资本的要素的主体自然形成了人力资本要素主体的主宰,形成资本雇佣劳动,而不是劳动雇用资本。这就促成了人力资本的拥有者只能在与物资资本投入者的谈判中谋取自身的地位。而物资资本的量化确定性与人力资本效用的事后性与不确定性,又使人力资本投入者在谈判中处于劣势。因而,在生产的组织方式中,资本要素中的物资资本要素,处于主导地位,起着决定作用,而人力资本要素则处于从属地位,进而使分配方式有利于物资资本投入者。 2.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在生产中的地位与作用,在产品分配方式的谈判中,有着重要的影响。物资资本与人力资本投入者生产组织方式中的地位在生产中发生了转换,在生产中,人力资本占据了主要地位,发挥着决定作用,而物资资本成为生产过程中的从属,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力资本的作用日益显露出来。这使生产过程中物资资本的投入者不得不让位与人力资本的投入者。当代社会中的两权分离无疑是这种趋势的写照。然而,人力资本效用支出事后性,可促成资本要素的组织具体方式的改变和提高人力资本在资本要素素质方式中的地位,但并不能改变资本组织方式的性质和人力资本的从属性。 3.可确定的资本要素在分配中形成对不确定的生产要素效用的占有。生产方式性质决定着生产条件的分配,而生产条件的各要素又以生产组织方式为主体形成对财富的分配,其中,物资资本要素形成对人力资本要素价值的占有,而可确定的资本要素又形成对不确定的资源要素效用的占有。 对于价值分配而言,物质资本以物化劳动的量化形态索取补偿似乎是无可非议,但物质资本索取的补偿也并非是物化劳动的价值,只不过是相当于社会现实认同的物化劳动价值量在活劳动总量中的提取。若以物化劳动方式提取,在当今人化自然的社会,已不存在无人类劳动介入的自然资源。人力资本以劳动力价值的方式谈判收益,同样是欲在劳动创造的新价值中获得相当于现实认同劳动力部分的价值。然而,价值分配的谈判,取得投入的价值仅仅是谈判的基础,获取劳动创造的并由不确定资源要素生成的对劳动评判的价值则是分配的关键。也就是说,确定的物资资本要素在生产组织方式中形成对确定的人力资本要素以及对不确定的资源要素怎样的占有。而人力资本要素以劳动、管理、技术等方式,如何争得劳动力价值部分,同时又怎样争取资源要素效用形成的社会对劳动评判。 二、生产创造的价值取决于社会对劳动的评判 对于生产成果的分配,商品经济社会分配价值与分配使用价值是一致的。使用价值与价值是同一商品的不同属性,两者共同依附于商品体中,没有分配价值而抛开使用价值,也不存在分配使用价值而脱离价值。但如何认识价值创劳动的唯一性与使用价值形成要素的多元性成为认识分配的关键,揭开这一认识谜低的是对价值的理解。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马克思指出,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形成商品价值。社会必要劳动形成价值的实体,而价值的本质则是体现商品生产者之间平等交换劳动的关系。人们对价值按实体劳动的预计与社会对价值的按社会必要劳动认同形成了两个不同的量。也就是说,生产者以个别劳动计算价值,而社会以总劳动认同价值,由此使价值只有在交换中才得以体现。对某一劳动的社会评价与认同,并不以一时一事为介定点,而以交换时社会的综合劳动予以认同和评价。为此,效用、供求、偏好等都成为评价某一劳动的因素,而这些因素又远非所投入劳动的价值本体。因此,理解劳动创造价值的社会属性是正确认识价值的关键。社会分配的价值是社会对生产劳动投入以及各要素作用发挥的客观评判。 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由生产方式的性质所决定。由生产方式性质决定的社会生产条件组合方式决定了社会生产成果的分配方式。生产的各要素在生产过程中贡献、作用以至效用的发挥对分配发生重要的影响。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分配过程中劳动创造的价值以及生产中各要素形成的使用价值形成分配的对象,无论是对价值的分配,还是对使用价值表现的社会财富的分配,都只是同一分配的不同表现。这种分配方式并不违背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基本原则,而必须从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出发理解和认识这一分配原则,理解这一分配关系的关键是要正确认识价值的本质属性,价值所体现的社会劳动交换关系只有在交换中才得以体现,若把价值量化在某一定点上势必导致结论的扭曲。同时,正确认识分配决定于生产的关系,明确生产对分配的决定是以生产方式的性质发挥着决定作用的,生产过程以及生产结果无疑同时作用于分配,但生产中各要素的作用以及生产结果形成的社会价值与财富虽对价值(或财富)分配有各种影响,但不能取代生产方式性质在分配方式中发挥的基础作用。 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决定于生产方式的性质,决定于生产条件的组织方式。同时也取决于确定的资本要素在生产组织方式中所处的地位以及它们各自在生产过程中作用发挥而进行的产权代表的谈判。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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