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

挂科不能超过多少科才能毕业,获学位证书有挂科行吗,几科呀,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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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7-05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在校学习期间因政治上的言论或行动受过处分者;或因违法乱纪、考核作弊等受过留校察看(含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
2.未能获准本科毕业者。
3.在校期间受过两项以上(含两项)处分或处分未解除者。

第二十九条 本科毕业
1.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所有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并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2.提前达到毕业要求者,由本人申请,教学院长(系主任)审查,学校批准,可以提前毕业。提前毕业的学生应当按毕业要求学分交足学费。
3.同时达到辅修专业要求者,另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第三十条 本科结业
1. 基本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但尚欠10学分以内(含10学分)者,可以按本科结业处理并发给本科结业证书。
2. 离校时结业的学生可以在结业后一年内向学校申请一次考核的机会,一般安排跟下一年级进行,考核成绩合格,修满学分的可以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发给学位证书。逾期不申请或经考核仍不合格的,不再给予考核机会。
3. 结业学生申请回校考核,要按有关规定交费。
第三十一条 大专毕业
因故不能在校继续学习,但已取得了本科毕业规定学分的75%者,按大专毕业处理,发给大专毕业证书。
第三十二条 大专结业
因故不能在校继续学习,但已取得了本科毕业规定学分的50%者,按大专结业处理,发给大专结业证书。
第三十三条 肄业
因故不能在校继续学习,但已取得了培养计划规定学分的25%者,按肄业处理,低于此者,只发给学习证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1-18
第3个回答  201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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