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办理了正式转干手续的行政正科,在党内某工作部门担任领导职务(无行政职务),因犯错误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在具体处理过程中,只有党委一个处分决定的通报,且其内容未有建议撤销行政职务。这样,是不是说受到党内撤职处分,以前的行政正科待遇也被取消了?
请各路高手指点一二,谢谢!
目前此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后,并未能够享受行政正科待遇。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解释是,因为没有行政任职,撤销党内职务后其行政正科待遇便被自然取消,不能再享受相应待遇。
此外,受处分者最初是由行政职务转入到党组织相关部门任职。
请问,该单位的解释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