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结果是七级 社保局一次性赔了31000是不是太少了 我感觉应该是五级不知道怎么给评的七

工伤鉴定结果是七级 社保局一次性赔了31000是不是太少了 我感觉应该是五级不知道怎么给评的七级伤残

  对伤残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对社保局赔偿额度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再次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石家庄工伤职工对石家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
  不过,不建议您申请再次鉴定,因为鉴定结论符合规定,申请再次鉴定您会自己掏鉴定费。
  您的感觉是不作数的,就您的伤情而言,右眼和右额受伤,按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4.2晋级原则”规定,应当分别鉴定按重者定级。右额脑挫伤,周围不完全面瘫最多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有可能不够级;右眼无光感,左眼1.0属于正常视力,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7七级”“26)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之规定,应评定为七级伤残。按七级伤残定级符合标准规定。
  二、赔偿额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般都会按政策办理。
  七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工资13个月。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职工的缴费工资应该与其实际工资一致,在计算工伤待遇时缴费工资与实际工资也应该是一致的。但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存在为了少缴费低报职工缴费工资的情况,导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低于劳动者应当享受的数额,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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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15
如果觉得赔偿低了有可能是你缴费基数低了,基数高赔得高,基数低赔得低,对鉴定不服可以申请复查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