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体土地被征收时,依法给予补偿。
征地补偿包括三大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二、无房户与其他有房户相比,只是少了房屋补偿费而已。
属于集体成员人人所享有的补偿,无房户同样可以享有。在具体安置时,针对无房户,可以选择实物安置,即选择政府提供的安置房;也可以选择货币安置,直接领取现金。
三、关注征地公告,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组织实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等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补偿登记资料,在发布《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在被征收土地的村内张贴。该公告当包括下列内容:
(1) 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和数量;
(2) 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 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5) 社保费用的筹集方法、缴费比例和办法;
(6) 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