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产生

如题所述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其报告工作。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有权调整和增选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
中央纪委常委会向中央纪委全体会议报告工作。
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纪委常委会分别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报告工作一次。
设常委会的基层党组织的党委常委会、纪委常委会分别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报告工作一次。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纪律检查员。纪律检查组组长或纪律检查员可以列席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他们的工作必须受到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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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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