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藏经的阅读似乎分出家和未出家 这是何意

如题所述

根据佛陀的教导,原始经典的记载,佛陀所说的经律是没有任何隐瞒的。也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去了解经,律,甚至是论。只是论比较深奥难解。原始佛教的形态是以口耳传诵的,因此在家人要了解正法要经过僧团的说法,佛陀的说法。而在佛灭400年后正式篇写了第一部经典,南传贝叶大藏经。但翻阅经典,佛陀曾经多次为在家人说深奥的正法,而当在家人具足资粮了解正法,往往都会证得初果,二果,三果,四果阿拉汉,而大部分的弟子都会出家。

真正有分别的是在家众和出家众的立场,而不是佛陀的教导。在家众必须要维持一般的生计,因此在受持方面,修行方面等等会比出家众更辛苦一点,但这不足以成为一个理由。

凡是看过律藏和研究过律藏的人都知道,没有任何一个条文是禁止在家人阅读律藏,经藏,论藏的。 而反对者所引用的条文‘不可诵戒与在家众’的出处是布萨诵戒的部分。布萨诵戒是出家众的集会,而不适合在家众在场,因此有了这个条文。如果在家众超过了‘界’,那么他们就不可诵戒。

呵呵。释道安在《增一阿含经》序中说:此经往往有律语,有些在外国不许沙弥与在家人阅读。这个法师的论点,对照经律没有此点有记载。

《僧祗律》中规定,比丘若向未受具人说五篇七具之名,便犯越毗尼罪,这是比丘不应鼓励小众及俗人看律的有力根据。是指哪一品?布萨犍度品?为何事而说?此戒因缘如何??? 如果断章取义,人人都可以下判断。 律藏每一戒都有制定因缘,因为何事而说。如果里面的内容隐僻起来,那么这就不是证据。

1.关于白衣不得闻戒,只有僧祗律是来自律藏,其他都来自法师的‘论’。而却没有说明制定因缘,为何人者制定。这是一种隐僻的做法,目的就是不让人了解世尊所教导的正法律。 越毗尼--(术语)违越毗尼即戒律也,如真言所言越法罪或越三昧耶。这个词语并没有说明犯怎样的戒律,是恶作,波罗提木叉,还是什么?这些疑问都值得去了解。

杨仁山居士在《大藏辑要》序例中说“小乘律,声闻调伏藏,非受具戒者,不宜检阅。”。事实上所谓的小乘律根本没有这一条。

2.《沙弥律仪毗尼日用合参》:“不得盗听大沙门说戒”,佛制黑白月,诵戒羯磨,或作如法僧事,一切不得盗听。盗听者,与五逆同科,永不许受比丘戒。

这一条的问题并不在这里。而在佛陀所制定不能受比丘戒的条例。

一、求戒者是人( 非人amanussa,如:鬼、神、天龙、畜生等不得接纳为比丘);
二、求戒者是男人(双性人、黄门、或阉割者不得接纳为比丘);
三、求戒者不得违犯五逆罪的任何一项,五逆罪即:
A. 杀父;
B. 杀母;
C. 杀阿罗汉;
D. 恶意地使佛陀流血;
E. 分裂和合的僧团。
四、不得是犯极罪者(曾经出家当比丘,未舍戒(还俗)之前就违犯比丘四波罗夷戒之一者);
五、不得是归于外道者(执取邪见、不舍戒而加入外道团体者);
六、不曾强暴比丘尼;
七、不是贼住者(故意冒充比丘并加入比丘团体者)。

如果有这条的话那么为什么没有记录在不可出家做比丘的制定呢??还有沙弥受具足戒也没有这个提问,是否有盗听大沙门说戒?

《摩诃僧祗律》:若盗住不应与出家;若已出家者,应驱出。盗住的意思就是贼住。这个说法者应该不是很了解戒律。上面写的很清楚了。

3.《弥沙塞五分戒本》“若比丘教未受具戒人经并诵者,波逸提。 这是诵经,不是戒。

《摩诃僧祗律》:佛住舍卫城,尔时比丘为未受具足人说五众罪。后比丘入聚落中,俗人言:长老,汝犯某罪,诸比丘闻已惭愧,以是因缘白佛。佛言:汝等云何为未受具人说波罗提木叉五篇罪?从今日后,不听向未受具足人说,若为未受具足人说波罗提木叉五篇名者,比丘犯违教罪。

波罗提木叉是指戒本或者别解脱戒,而戒本是在布萨诵戒的时候念的。也就是说这是指在布萨诵戒的时候所犯下的问题。这可能性很大,因为并没有说明这是在那一品的条文。

。《根本萨婆多部律摄》“有五种人不应为说毗奈耶藏:性无所知、强生异问、不为除疑而发于问、试弄故问、求过失故问。”这条不知道为什么会被拿来做证据,因为根本没有意义。

《四分比丘戒本》“和合僧集会,未受大戒者出。”佛陀所制定的集会是指布萨诵戒,而不是指不可闻戒或者不可以了解戒。

《解脱戒经》:众僧和合坐,未受具戒者出。“若比丘与未受具戒人同诵,波逸提。”这个也是指布萨诵戒的可能性很大,众僧和合坐是否指布萨集会呢?

式叉摩那尼,出家五众之一。旧译学法女。这是指要出家的学法女。《式叉摩那尼戒本》:不得与未受戒人共诵法。准本律,不听与未受大戒人共诵经法,余律不听向未具人说大戒法。今此式叉戒,亦不听向沙弥尼及在家说。怪了,学法女除了诵八戒或者十戒之外还有??

破解疑问道到这里先。有空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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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6-17
一、白衣不得闻律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比丘经典总有三藏。在家俗侣得闻二藏,谓论及经。毗奈耶教是出家轨式,俗不合闻。”《戒本疏行踪记》(引十住毗婆沙论)云“三藏为言,律藏胜故、蜜故、为佛独说,制必僧中,不许余众之所读诵;非所学故。”《大智度论》“毗尼中说白衣不得闻律”,《分别功德论》:毗尼者禁律也,为二部僧,非沙弥清信士女所可闻见。杨仁山居士在《大藏辑要》序例中说“小乘律,声闻调伏藏,非受具戒者,不宜检阅。”释道安在《增一阿含经》序中说:此经往往有律语,有些在外国不许沙弥与在家人阅读。“而今以后,幸共护之,使与律同,此乃兹邦之急者也。斯谆谆之悔,幸勿藐藐听也。”戒律是如来秘宝,古来不轻以示人。小众不得听大众的说戒羯磨,所以古德多认为未受具足戒者,亦不得阅读大戒,否则便成“贼住”而障受大戒。即不得听,也不得读。《僧祗律》中规定,比丘若向未受具人说五篇七具之名,便犯越毗尼罪,这是比丘不应鼓励小众及俗人看律的有力根据。

二、不得盗听大沙门说戒

《沙弥律仪毗尼日用合参》:“不得盗听大沙门说戒”,佛制黑白月,诵戒羯磨,或作如法僧事,一切不得盗听。盗听者,与五逆同科,永不许受比丘戒。众生堕恶道,一闻佛法便得拔苦。云何听戒,不言生福,而曰盗者,何也?未受戒者,如童蒙未定之天,宜深蓄之,故不使与作如法僧事。羯磨时,有不如法者,向如法僧前宣罪悔过,还得清净。若未受戒听之,如以利刀斩其信根,即断将来佛命,故曰与五逆同科,盖不止制盗而已。《沙弥律仪要略集注》(释广化)中说“沙弥不得盗阅比丘戒律,不得盗听比丘说戒,不得盗听比丘诵戒。若故意盗听者,得盗法重罪,而后永不许受比丘戒。”在佛世时,曾有人不怀好意,偷学比丘戒(包括各种僧团运作的法规,例如:布萨、自恣)而混进佛教僧团(盗住),造成僧团的困扰。《摩诃僧祗律》:若盗住不应与出家;若已出家者,应驱出。释善因在《居家学佛行仪》一书中说“凡沙弥居士,不得盗听大沙门说戒,亦不得盗听比丘诵经。”圣严法师在《戒律学纲要》中亦说:比丘尼不得研究比丘戒,在家二众不许听诵大戒。

三、不为未受具戒者说

梵网云:于未受戒人前说七佛教戒者,犯轻垢罪。比丘戒法关系僧轮,为防贼住,故一切具遮。菩萨戒法,普收五道,解义发心,事非所禁,但诵戒时,恐有发露忏悔之事,不合令未受者知,故云不得说也(明智旭大师《毗尼后集问辩》)。《式叉摩那尼戒本》:不得与未受戒人共诵法。准本律,不听与未受大戒人共诵经法,余律不听向未具人说大戒法。今此式叉戒,亦不听向沙弥尼及在家说。《四分比丘戒本》“和合僧集会,未受大戒者出。”《弥沙塞五分戒本》“若比丘教未受具戒人经并诵者,波逸提。”《解脱戒经》:众僧和合坐,未受具戒者出。“若比丘与未受具戒人同诵,波逸提。”《鼻奈耶》:“未满五岁非持律人,未勿与之也。”时六群比丘向沙弥说毗尼语,诸比丘见白佛,世尊告曰:若比丘向未受大戒者说一句戒法,犯可悔罪。《摩诃僧祗律》:佛住舍卫城,尔时比丘为未受具足人说五众罪。后比丘入聚落中,俗人言:长老,汝犯某罪,诸比丘闻已惭愧,以是因缘白佛。佛言:汝等云何为未受具人说波罗提木叉五篇罪?从今日后,不听向未受具足人说,若为未受具足人说波罗提木叉五篇名者,比丘犯违教罪。《根本萨婆多部律摄》“有五种人不应为说毗奈耶藏:性无所知、强生异问、不为除疑而发于问、试弄故问、求过失故问。”

四、受戒后俾可学律

比丘等出家律典,有大德认为在家研读,并无必要,有时反而会增加疑惑,甚至造成戒障,所以还是以不要研读为宜。弘一律师在《律学要略》中说“又若想将来学律,必先挂名受沙弥、比丘戒,否则以白衣学律,必受他人讥评、”“以现在人情习惯看起来,我总劝诸位受戒,受后俾可学律;不然,定遭他人诽谤之虞。”参禅者,不得先看语录;未受戒者,不得先闻律藏。因此起七参禅时,一切经书,置之高阁;诵戒说戒时,严查未受戒者,必先遣出。可见初入禅律之门,古法尚在。凡今爱乐合参,须发心受戒,然后阅律,亦未为晚。如违,得罪先圣,自取殃祸。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4088937.html?si=1

第2个回答  2009-06-17
出家和未出家并非指形式上的和尚和居士,
经典中,出家指的是了义经典,意指出离生死名出家;
而未出家则指方便法门,不了义经典,此接引下根器人。
楼主你若见性,也就没有出家与不出家的分别了!
第3个回答  2009-06-17
是后来产生的,原始佛陀的教法,没有分。
第4个回答  2009-06-18
“加内沙”回答的很好。

以前流传下来的经典,分了义经和不了义经。

不了义经里的内容,有些是根据当时的时代情况,制定和解说的。时代不同了,处置方法也会有所不同。

依了义,不依不了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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