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以后,还存在监护人的说法吗?

1、如果没什么精神问题,行动自如,可自行生存,这样的成年人还有法定监护人吗?
2、夫妇离异,法院将一个已成年的孩子判给一方,那一方算是监护人吗?
3、一个离婚的父亲对一个已成年的孩子说:“法院把你判给我,我就是你监护人,你不要我管你,那谁来管你!”这句话有问题吗?
还有个问题麻烦也解释下:离婚双方,孩子都应该尽赡养义务的把?

一般对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才需要设立一个法定监护人,来管理其财产,对其行为给予教导、监督。那么成年人有法定监护人吗?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总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正常的年满18周岁的人,就是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此时是没有监护人的,除非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这种情况下才有必要设立一个法定监护人。所以,正常的成年人没有监护人。法律依据:《民法总则》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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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9

成年以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不存在被监护了。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

监护制度是我国民法规定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定监督保护人的一项制度。所设立的监督保护人叫监护人,被保护的人叫被监护人。监护制度的重要作用,是在自然人具有权利能力而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帮助其实现权利能力。

我国监护制度规定在《民法通则》第二章“公民”之第二节,将监护分为对未成年人监护、对精神病人监护两种,“成年人监护制度”,指的是《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的对无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

扩展资料: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监护人在行使财产管理权时,得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使用或处分,但对不动产的处分,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是加以禁止或严加限制的。

为了防止监护人利用监护关系侵害被监护人的权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监护人不得接受被监护人的财产。有的国家在法律上还特设监护监督人,以保证监护人依法履行其职责,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利害有冲突时保护后者的权益,并设有监护法院等专门机构。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国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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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9

精神没有问题的成年人没有法定监护人,只有未成年人才有法定监护人。

根据《民法通则》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成年人没有监护人,自然“法院把你判给我,我就是你监护人,你不要我管你,那谁来管你!”这句话法律上讲是有问题的。但是这句话体现了一个父亲对于孩子的爱,表达情感上没问题。

扩展资料: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

我国《民法总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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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1
1、如果没什么精神问题,行动自如,可自行生存,这样的成年人还有法定监护人吗?
复:此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存在监护人的说法。

2、夫妇离异,法院将一个已成年的孩子判给一方,那一方算是监护人吗?
复: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当然监护人,和父母离婚是没有关系的。

3、一个离婚的父亲对一个已成年的孩子说:“法院把你判给我,我就是你监护人,你不要我管你,那谁来管你!”这句话有问题吗?
复:这问问题得看怎么去理解了。如果此是的“管”是狭义上的管,也就是直接管理,这句话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再理解的稍微宽泛一点的话,把“管”理解为除了直接管理之外,还有监护的意思,这句话就有点问题了,因为孩子的母亲也是他的监护人。

还有个问题麻烦也解释下:离婚双方,孩子都应该尽赡养义务的把?
复:是的。这是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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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1-04-27
孩子成年后一般是没有监护人的,因为孩子成年之后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监护关系终止。如果孩子成年后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仍然有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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