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很多公司这样做,签定试用期合同时,公司方面只给了试用期的薪资,除了基本工资以外什么都没有,而且并不给具体的转正后的基本工资,只说正式后五险一金,转正后基本工资看你这三个月的表现再定。
请问这样合理吗?心里总有一种没底的感觉,因为试用期这段时间很忙,我担心这只是公司的策略,忙的时间把我们当成临时工,过了这段时间之后找个理由让你不转正。你没有任何话可讲。
还有,这样的试用期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合法?我们应该怎么去应对这样的公司。这是搞IT的,像IT公司的搞招聘技术人员,好多都用这样的方法。
还是在这里详细的解答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