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8年12月26日,在深圳市宝安龙华街道办人民北路华润万家超市买入六福珠宝公司的AA2J2068012 873-903-D翡翠手鞠(A货),主任为:张尔勤,黄石兰,当时购买时,不肯给发票,现在只有维修单,现在沿着镯子的一个杂质,从内至外出现裂痕,六福珠宝现在的答复不予处理,请问是否可以到到香港的消费者协会投诉而获得处理?例如,请求换货或者维修。
多谢各位的答复,当时买的时候,有检查发现有淡淡的花纹,但销售很肯定说,因为是姜花玉,所以有花纹才是正品等一大堆理由,后来才发现正是从花纹那里开始开裂,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