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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对公益性岗位的规定
新劳动法对公益性岗位的规定
答: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
社会保险补贴
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被安排在
公益性岗位
工作的按照国家
规定
给予什么
答:
被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岗位补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
社会保险补贴
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公益性岗...
公益性岗位
认定条件
答:
一、
公益性岗位
认定条件是什么1、公益性岗位认定条件如下:(1)当事人属于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
公益性岗位
补贴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 )年。
答: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年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
公益性岗位
三年后怎么办
答:
对聘用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困难家庭成员等困难就业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
公益性岗位
予以安置,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二、劳动纠纷处理...
根据
新劳动法
公益性岗位
三年后正式?
答:
根据
新劳动法
,
公益性岗位
三年后可以转正。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是指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
公益性岗位
属于
新劳动法的
同工同酬范围吗
答:
公益性岗位
是不属于
新劳动法的
同工同酬范围的,公益性岗位是政策性安排就业,领取的工资,准确点应该叫做岗位补贴,另外,同工同酬,是指劳务派遣的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
劳动法
上
公益性岗位
人员的退休年龄有限制吗
答:
公益性岗位
社会保险补贴
是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政府从当地财政再就业资金中给予用人单位的资金补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和...
公益性岗位
用人单位能单方辞退吗
答:
公益性岗位只是岗位的性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不影响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性质。
公益性岗位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按
劳动法的规定
享有劳动权利、承担劳动义务。另外,公益性岗位除了要遵守《
劳动合同法
》的辞职规定外,还应当遵守公益性岗位录用合同对于辞职的有关约定。所以,...
公益性岗位
主要是解决贫困家庭的什么类型
劳动
力的就业问题
答:
法律分析:公益性岗位主要是解决贫困家庭的人力类型
劳动
力的就业问题,基层民政公共服务
公益性岗位的
工作职责一般是协助负责城乡低保、医疗救助、重残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孤残儿童救助等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协助负责优抚安置、防灾减灾、老龄工作、社区建设等工作,协助负责其他有关基层民政工作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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