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药三分毒,怎么理解

如题所述

是药就有几分的偏性,而这个偏性对证,就不是毒,不对证就是毒(偏性产生的伤害)。

古人云:“是药三分毒。”我国最早的医学专著《内经》对如何用药十分讲究,将药分为大毒、常毒、小毒、无毒。治疗疾病要求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当今不少的人认为中药大多数源出于天然的动植物和纯中药制剂,比化学药品的药性平和而安全,总认为不会发生药物毒副作用。其实不然,如果任意滥用,乱役药石,同样亦会发生毒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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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解释

是药就有几分的偏性。而这个偏性对证,就不是毒,不对证就是毒(偏性产生的伤害)。

据文献记载,已发现能致死的中草药就达20多种,如有大毒的专治类风湿性关节炎的雷公藤,有中等毒性的驱蛔虫中药苦椅子,有毒的息风止痉的中药蜈蚣等。在中草药中有一些药物不仅具有毒性,甚至是剧毒,如:水银、斑蟊、红砒石、白砒石等。

有的生药的毒性还是较大的,如生附子、生半夏、马钱子、生草乌、马豆、生南星等。这些药物经过炮制后,虽然毒性可大为减低,但若滥用或药量过大,仍然会发生毒副作用,或出现中毒甚至死亡。所以在应用时,应严格掌握剂量。据报道,曾经有位“专家”用附子治疗风湿病,因用药量(增加一倍),结果病人呜呼矣哉。

有毒性的中、草药用时虽应注意,但对一些常用的中草药,也仍然要讲究剂量,若药量过大。同样也会导致副作用。如甘草,药性平和,能调和诸药有健胃之功,具有补中益气,泻火解毒,缓和药性,和中缓急之效。但若无故而久服,就能影响脾胃气机,有碍消化功能;黄药子用量过大,可导致肝脏损害和黄疽;木通用量过大,可引起肾脏损伤。

“是药三分毒”出处,据资料显示,说这句话的人是刘纯,明代医家,原文出自《药治通法补遗》。从年代上看,那时候还没有什么西药,应该是指中草药。这句话全文是“是药三分毒,唯开胃无毒,盖开胃者排毒也”。《黄帝内经》把中草药分为大毒、常毒、小毒、无毒四类,有“无毒”之说。《神农本草经》,收录了365种中草药,其中上品120种,明确记载“无毒”、“延年”。

讲到这里我们发现,“是药三分毒”的“是”,不是“凡是”的“是”。“药”也不是“所有的药”。“三分”,一些医家认为是“三分治,七分养”的意思。再看“毒”这个字,古今词义有差异,现代汉语的“毒”是“有害”的意思。古时的“毒”却有两个意思,一个是“有害”,另一个是“偏性”的意思,内经时代的古医籍,多数情况指“偏性”。

古人认为,只要药物偏寒偏热,就算是有毒性,中医学者多遵古,刘纯也是沿用了“偏性”之意。其实人们生病,就是人体阴阳失去平衡,本身出现了偏颇,医生用热药驱您的寒,用寒药清您的热,正是利用药物的偏颇来对抗您身体的偏颇,让您的阴阳重新达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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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22
  是药就有几分的偏性。而这个偏性对证,就不是毒,不对证就是毒(偏性产生的伤害)。
据文献记载,已发现能致死的中草药就达20多种,如有大毒的专治类风湿性关节炎的雷公藤,有中等毒性的驱蛔虫中药苦椅子,有毒的息风止痉的中药蜈蚣等。在中草药中有一些药物不仅具有毒性,甚至是剧毒,如:水银、斑蟊、红砒石、白砒石等。有的生药的毒性还是较大的,如生附子、生半夏、马钱子、生草乌、马豆、生南星等。这些药物经过炮制后,虽然毒性可大为减低,但若滥用或药量过大,仍然会发生毒副作用,或出现中毒甚至死亡。所以在应用时,应严格掌握剂量。据报道,曾经有位“专家”用附子治疗风湿病,因用药量(增加一倍),结果病人呜呼矣哉。
有毒性的中、草药用时虽应注意,但对一些常用的中草药,也仍然要讲究剂量,若药量过大。同样也会导致副作用。如甘草,药性平和,能调和诸药有健胃之功,具有补中益气,泻火解毒,缓和药性,和中缓急之效。但若无故而久服,就能影响脾胃气机,有碍消化功能;黄药子用量过大,可导致肝脏损害和黄疽;木通用量过大,可引起肾脏损伤;苦寒的龙胆草、大黄及生石膏用量过大或长期滥用,可引起食欲减退、胃痛、腹泻等消化道的副作用。
第2个回答  2020-02-09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但很多人并未真正懂得这句话的含义。常常见到一些人,明明已经生病了还撑着不吃药,导致病情加重甚至要入院治疗;还有一些人病还没好就擅自停药,容易导致病情反复。
生病了一定要吃药吗?
在疾病初期,并不一定马上用药物治疗;如感冒刚刚开始,症状还很轻微的时候,只要注意避风寒,多喝水,饮食清淡,保证足够的营养和睡眠,是可以自愈的;又如过食煎炸食物或进补之后,出现咳嗽、喉咙疼痛、口干等不适,只要注意戒口,适当的饮食调整,症状也会慢慢消失。这是身体的自我调节功能在起作用。
当病邪较重,超出了自身调节的范围时,就要靠药物治疗了,也叫“以毒攻毒”。
所谓药物的“毒”性,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毒”乃是指药物对人体的毒副作用,是我们所要避免的;广义的“毒”是指药物的偏性,我们利用它来达到治疗的目的。
在古代医药文献中,“毒药”常是药物的总称。意指药物皆有偏性,在《素问》中有这样的记述:“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意思是说用偏性大的药物(如石膏、附子等)治病,有十分的病,只治到六分病好就不用该药了;用普通偏性的药物治疗(如菊花、陈皮等),有十分的病,只治到七分病好就不用该药了;偏性小的药物(如葛根、首乌等)治病,有十分的病,只治到八分就可以了,没有偏性的药物治病,(如淮山、枸杞子),有十分的病治到九分就可以了。
还剩下一分的病怎么办?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留待身体自己去调节恢复。可以看到,古人在治疗疾病时,已经注意防止过度治疗对身体造成损害,提倡的是科学严谨及人性化的治疗。
近代著名学者张景岳作了进一步的解释:“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药,是以气味之有偏也,盖气味之正,谷食之属是也,所以养人之正气,气味之偏者,药饵之属是也,所以去人邪气。其为故也,正以人之为病,病在阴阳偏胜耳……是凡可辟邪安正者,均可称为毒药。故曰毒药攻邪也”。
后世许多本草书籍中,在某些药物性味之下所指的“大毒”、“小毒”,已是指明该药具有一定的毒性或副作用,使用不当可能导致中毒,因而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其用法、用量,可以通过适当的炮制、配伍、制剂等减轻或消除其有毒作用,保证用药安全。
因此,我们无论是在养生保健,还是在疾病的治疗过程中,都要根据身体气血阴阳的偏差,合理的选用药物进行调理纠正,使得身体能够保持相对的平衡,达到健康的目的。
第3个回答  2016-03-22
中医角度将是药三分毒,是指药物的治疗机理是对药性的深入了解,每一种药都是有其药物本身毒性的。
第4个回答  2016-03-22
你要记得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吊针,这就是药性方式对身体的伤害高低程度,就是说不要动不动的就吃药,药是可以调理身体机能,但是,药毕竟是外来的,就算说是没伤害的药,也是有点伤害的,只是看大小,这句话就是说不要以为补药只有好处没坏处,凡是药,不管是什么药,都有一定的量,不能经常,凡是药都会存在一定的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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