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投靠迁入需要一份书面申请入户报告,怎么写?

如题所述

入户申请书

(入户地)派出所户籍科:本人与居住贵所管辖区(入户地址)的(姓名)系(夫妻关系等)现申请家庭组户,将本人原落(现在你居住地)的户籍转入贵地。请求批准,谢谢!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申请书的篆写主要有以下几点:

1、首先要阐述清楚目前你们夫妻的现状及现状带给你们的障碍及困难。

2、其次是引用现行夫妻投靠入户的法律或规定。

3、恳请主管部门尽快给予解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以及“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的规定,户口迁移证将失效,且因为原户口已经注销,你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属于黑户。

扩展资料

夫妻投靠条件

一、凡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二、凡申请夫妻投靠入户的,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经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三、申请配偶来市入户,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夫妻投靠落户申请书的书面报告;

(二)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街镇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或计生证);

(三)申请来市入户一方属非农业人口的,须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

(四)属重病的需出具市一级医院诊断结果证明,属重残的需出具市一级残联核发的残疾证;

(五)属特困户的需提供街镇政府出具的调查证明及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

四、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入户人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配偶的户口簿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夫妻投靠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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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17

申请入户报告没有固定的格式,以下文为例:

范例:

入户申请书

(入户地)派出所户籍科:

本人与居住贵所管辖区(入户地址)的(姓名)系(夫妻关系等)现申请家庭组户,将本人原落(现在你居住地)的户籍转入贵地。请求批准,谢谢!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夫妻投靠入户所需材料:

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

接收单位证明;

结婚证书;

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

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扩展资料:

相关报道:

在南京读了博士,找的老公也是南京人,王女士便想把自己的户口迁到老公的户口所在地,但她跑了3趟公安局,事情却始终没办成。为此,她把南京玄武公安分局告上法院,还拨打现代快报96060热线投诉。

昨天,这起案件在南京玄武法院开庭。庭审中,警方解释,王女士之所以迁不了户口,是因为她老公的户口所在地已经拆迁,地址灭失,不符合迁户口条件。那么王女士该怎么办?昨天法院听取了双方意见,并未当庭宣判。

起诉缘由:户口想投靠丈夫,跑3趟没办成

王女士是外地人,她曾在南京一所高校读博,并于2003年把户口从老家迁入学校集体户。2005年,她和老公领取了结婚证。王女士的公公在南京市玄武区沧波门前街84号有一套房子,后来公公去世,他的孩子们继承了房子。

2010年,王女士的老公把自己的户口迁到了沧波门前街84号。当时王女士也想一并把户口迁过去,但她博士还没毕业,按照当时的规定,高校在校学生的户口必须毕业后才能迁走,所以事情就拖了下来。

2011年,王女士博士毕业,她又忙着生孩子、带孩子,直到去年底,她才又重新想起迁户口的事。她说,孩子已经5岁了,很快就要上小学。而她打听到,如果孩子想读南京的公办学校,父母的户口必须在一起。问题来了,当初博士毕业拿到户口迁移证后,王女士并没有把户口迁回老家,成了俗称的“口袋户”,也就是无户口人员。这样一来,孩子上学可能会遇到麻烦。

为此,去年底她来到南京玄武公安分局办证服务中心,想把户口迁到老公的户口所在地。不过,她先后跑了3次,户口却始终没有落下来。她认为,自己符合夫妻投靠的条件,公安局不给落户没道理,于是一纸诉状,将玄武公安分局告上法院。

警方解释

为啥不能落户?因拆迁地址已灭失

那么王女士的户口为什么落不了?昨天在法庭上,玄武警方给出了解释。原来,沧波门前街84号处于拆迁地块,那里大部分已经拆除,还剩零星的几户人家,王女士丈夫家就是其中之一。

民警表示,根据拆迁规划,拆迁后那里会改建成一条道路,沧波门前街84号这个地址已经灭失。而根据《南京市公安局实施〈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细则》,“申报户口登记的住址,应当规范填写。标准地名是指经有关部门审批命名的街、路、巷、胡同、里弄等。在冠以街、路、巷、胡同、里弄等名后,可并列小区名称。”由于地址灭失,王女士不符合上述迁户口条件。

对此,王女士并不认可。她在法庭上说,如果家里停水停电,或者叫一罐煤气,只要报出沧波门前街84号的地址,半小时就有人上门,这怎么能算地址灭失呢?此外,她还拿出老公的户口本,老公弟弟、侄子的户口也在上面。王女士说,弟弟家的孩子去年12月上的户口,为什么新生儿可以上,她夫妻投靠就不行?

对此民警解释,新生儿出生后,玄武公安分局出于人性化考虑,一般都是无条件给孩子上户口。孩子父亲的户口在沧波门前街84号,他们就给孩子上了户口。不过民警也提出,虽然王女士的老公等人的户口在这个地址,但其实他们都是“空挂户”,不符合户口登记条例。

按照规定,他们应该尽快把户口迁出,如果另外有房产的,就迁到别处的房产上去。没有房产的,可以迁到社区托管户。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王女士的婆婆在市区有一套房,夫妻俩暂时借住在那里。但王女士称,那是老人的养老房,老人不肯让孩子们把户口迁进去。

昨天,法院听取了双方的意见,未当庭宣判。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户口投靠丈夫受阻 南京女博士状告公安局

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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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入户申请书
(入户地)派出所户籍科:
本人与居住贵所管辖区(入户地址)的(姓名)系(夫妻关系等)现申请家庭组户,将本人原落(现在你居住地)的户籍转入贵地。请求批准,谢谢!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申请书的篆写主要有以下几点:
1、首先要阐述清楚目前你们夫妻的现状及现状带给你们的障碍及困难。
2、其次是引用现行夫妻投靠入户的法律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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