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供应商:如果酒类供应商是在3月初给我们酒吧供应酒然后4月初的时候我们跟酒类供应商做3月份酒的现金结账然后酒类供应商是在5月初供应酒的时候把该发票带来,增值税发票上的开具时间是4月份,实际这是3月份的酒钱然后5月初做4月份账目的申报的时候这部分钱是算到4月份的营业成本里。现在碰上问题了,我们现在6月份初要做5月份的会计账申报,但是到现在酒商还没有提供给我们4月份酒的发票,也就意味着我这个月没办法及时把这酒钱算到营业成本里。那正常情况下这个发票应该是什么时候开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