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要离职赔偿,当时签署合同的时候糊涂了,按照2000的标志稀里糊涂就签了,公司也从未发放过工资条之类的东西,工作的时候就口头约定了工资为5000,之前发放的时候也都没问题,可是这次去劳动部门咨询说光银行清单没有办法证明这就是工资数额,因为可能会有补贴之类的,公司报税又都是按照零申报的偷税漏税,现在头疼了。。。想问下大家在以上办法都没辙的时候,还能有什么办法证明我工资是5000?谢谢!
能根本解决问题的追加大大的分数!!!
如果是正规的公司,一般都会在入职面试考评表上体现工资水平的,否则无法计算工资,不可能每个员工的工资都是老板直接告诉计算工资的人,所以找到入职考评表是证明工资的最佳途径。
此外,银行流水可以证明薪资水平,去银行打出工资流水。如果每个月的流水数目都差不多一个数的话,应该被认定为工资的。工资包含了各种补贴等,工资不是基本工资,工资是大的概念,应该是月收入的意思。唯一要剔除的,就是每月的加班费,因为加班费是超时工作的报酬。
所以,可以去银行打印工资卡流水,按照这个实际工资提供证据,单位若有异议,应提供证据反驳,就是说每个月的收入单位要拿出依据来。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按劳动部门意思,若要拿回钱就要拿出明细证明我工资为五千,而这五千只能是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如果包含了部分各种补贴的话就不能计入赔偿金额,银行清单没明细所以不能证明这些(不包含加班费等费用的)如果我证明不了,他们只能按劳动合同上的虚假金额来算。
我很气愤!他们要我拿出要有单位盖章或者领导人签字的工资清单,而且还不能是有补贴项的工资的清单,而且他们一口否认拖欠工资有额外支付20%-25%的补偿金一说。
你说的劳动部门是什么部门呢?不要到劳动局去,直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局和用人单位之间关系不会很差,但是和仲裁委(独立的)之间基本上没什么关系,那里只是打官司的,本来国家规定单位要发放工资条的,但是单位没有发,他们应该指责单位才对,结果却为难你,你已经看出来问题了,就不要纠结了。按照我说的做,仲裁委会为你处理的。
拖欠工资?如果是拖欠工资的话,你可以让劳动局出面协调,责令单位支付(出一份通知给单位和你最好),要求单位支付拖欠你的工资。
这样的话,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5条,还不支付的话,你可以要求50-100%的赔偿,高于: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按照什么金额支付经济补偿金,采纳什么证据,仲裁委会秉公办事的,肯定是包括各类补贴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仲裁机构是给我们单子让我自己提需求,所有涉及钱的都要自行算好一并提交。
我之前就是被监察部门吓到了,说这不能做证据那个不能作数的,本来就是企业违法在先,被监察部门说的反倒是劳动者心虚了。。所以现在在纠结还能准备些什么有力的证据证明工资,所以请老师帮忙想想。。另外仲裁貌似时限比较长,因为是外地老板,还怕一仲裁了,人跟着就跑了。。
另外,人证可以证明工资的吗?该怎么写或者要怎么准备才能让证据更有利呢?
不知道公司的薪酬制度是什么样的,一般情况下除了人事部、财务部员工以及你的上司之外,其他人证可能无法证明你的工资水平。因为工资都是保密的,不知道你们是不是保密的。
老板会因为你一个人仲裁就跑了?你们不是很多人要求仲裁吧,如果人多的话,可以申请仲裁委采取措施,防止老板跑路。
你的银行流水足以证明你的工资了,到银行让柜台帮你打印,银行盖章提交即可。最好看看汇款的账户信息,如果不是单位的账户而是某个人的账户,最好提供该人与公司的关系。
最有力的证据就是你的入职单,估计很难拿到吧。
证人证言有用吗?要请什么样的证人符合这个条件呢?需要他怎么做证明?书面的还是?
追答证人证言当然有用,你可以找同事,最好找三个以上,写成书面证明材料即可。
追问是要写清楚他们的职位或者和我的关系吗?
书面材料怎么写呢?就写:我XXX 证明XXX每个月工资为5000,然后签个字吗?
离职的人员可以吗?因为如果在职人员的话估计他们会怕被公司报复。。。
对,证人必须写清自己的姓名,并对所做的证言负法律责任。
如果让单位举证,他们肯定不会承认的呀,肯定越少对他们越好。。。
追答这样的可能性很小。因为用人单位发工资应当有财务上的一套完整手续,并且是所有在册职工的。所以用人单位不可能、也不应当,单独为你编造一份个人工资表。否则就是造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