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届毕业生的身份界定

我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10级的,2013年6月毕业。我想报考明年的三支一扶,需要应届毕业生身份。我的就业协议书已遗失,填了一份就业证明给辅导员,那么我明年还是应届毕业生身份吗?我现在可以申请暂缓就业吗?【大家都知道,这破学校就业很差,就业证明神马的纯属我捏造的,为了拿毕业证呀!】

你好,上饶中公教育:
应届毕业生,即即将毕业的学生。当一名学生进入其教育层次中的最后一学年的时候,这一年当中,该学生为应届毕业生。比如四年制本科的大四在校生,三年制专科的大三在校生,三年制高中的高三在校生等。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对应届毕业生的界定: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
某高校毕业生,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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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25
第2个回答  2021-05-12

什么是应届毕业生身份?如何界定?应届毕业生身份有多重要?为什么不能错过应届毕业生身份?应届毕业生身份有什么好处?什么是择业期?

第3个回答  2013-06-18
不管你签不签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今年都算应届毕业生;
就算你没签就业协议,包括丢失,明年包括以后你都不是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指当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第4个回答  2013-06-18
你好,国家规定,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算作择业期,在择业期内就业都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待遇。而且在两年择业期内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公考或者招聘。但是以上内容前提是你在这两年择业期内尚未就业。追问

关键是我想知道那份就业证明的作用,我现在算不算已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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