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工伤后,员工不来上班

2013年1月,一职工右手食指被压伤,送去医院后医生说问题不大,没有骨折,只是皮外伤,但职工表示手指已经不能动了,要求工伤,然后到今天已经4个多月了还不肯来上班,推说还是动不了,工资待遇什么的一直都照常发给她,期间的治疗费也报销。但是她自己还去乱七八糟的医院看,一共看了3000多。听她认识的人说她食指没问题。昨天又来公司报销,说她不是不想来上班,而是实在来不了,连菩萨都请了。我就呵呵了,对于这种人应该怎么办

停工留薪期又称工伤疗养期,包括在院治疗或在家根据医嘱疗养的时间。要点是在家疗养需有医嘱。企业应在医嘱时间到期前通知员工前来上班,如员工认为伤情未好,须出具原治疗医院主治医生开出的休息证明。如无且员工不愿上班的公司可以同意事假,如员工无任何手续又不来上班的,公司可以用EMS快递在品名中写明上班通知书,上述过程单位必须保留证据,证明企业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后不来上班企业已履行通知职责,系员工原因造成。 如企业未履行上述义务,员工未有正常手续的,可最多主张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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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14
工伤休假必须要有医院的诊断书,没有诊断书按旷工处理,按旷工就按劳动合同法相关问题处理了,看公司有没有相关的制度规定,履行相关的告知义务(包括登报、快递)等可以有证据的通知手段,再不上班就解除合同,只要证据充分,按此类违纪解除合同还不用补偿,和他讲讲,估计立马会来上班了。
第2个回答  2013-05-14
这个可以由单位人员陪同申请工作鉴定.
第3个回答  2013-05-14
带他去做工伤鉴定,按照你说的这个情况。 如果他不肯去直接停了他工资就好了。 鉴定没事直接叫他把以前拿的都吐出来。
第4个回答  2013-05-14
解除劳工合同,索求损失,她要有意义让她自己出具伤情报告。要法医鉴定资质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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