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一职工右手食指被压伤,送去医院后医生说问题不大,没有骨折,只是皮外伤,但职工表示手指已经不能动了,要求工伤,然后到今天已经4个多月了还不肯来上班,推说还是动不了,工资待遇什么的一直都照常发给她,期间的治疗费也报销。但是她自己还去乱七八糟的医院看,一共看了3000多。听她认识的人说她食指没问题。昨天又来公司报销,说她不是不想来上班,而是实在来不了,连菩萨都请了。我就呵呵了,对于这种人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