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规定,工厂上班6天8小时制,合法么?

随意调休,行吗?

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五天八小时,安排工作。周六需要加班的,应与员工协商一致才合法的。

2、《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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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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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5-10
十分不合法!!!!!拿着一切能够证明你到这个工厂上班的证明,工资条,打卡或者签名册之类的到劳动仲裁去,一告一准!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的,超过40小时的必须是特殊工种,特殊工种要有国家劳动局的批文才可以的,就算有了批文每周工作也不可超过48小时!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16
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五天八小时,安排工作。周六需要加班的,应与员工协商一致才合法的。

2、《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3个回答  2008-05-08
1楼怎么不说出哪点不合法呢?如果楼主去了劳动部门说是合法的,老板对楼主的态度会怎么样?一天八小时,一星期上6天班,加班费是平常的3倍,以我说应该是合法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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