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领取满足条件

如题所述

毕业2年内到市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按全日制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月给予毕业生300元、500元、1000元和2000元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和农村合作社等与企业同等享受创业就业政策。)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或“个人就业创业补贴一件事”,根据提示选择辖区(温州市本级、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经开区、洞头区)在线办理申报。省内高校的毕业生,可通过共享方式获得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共享后上传并填写相关信息即可。无法共享获得毕业证书信息的(如省外高校的毕业生、国外高校的毕业生等),需上传以下资料: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最新服务--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
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最新服务--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并填写相关信息。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提交的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资料图片完整清晰,毕业年月和学历层次信息须与上传的证件资料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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