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四川农村户口,有09年的深圳居住证,并在深圳务工数年。12年回到成都工作,未满一年,在成都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
1. 赔偿标准是按四川农村,深圳,还是事故所在地成都?
2. 双方在交警调解下未达成协议,是否双方都有权提起诉讼?
3. 法院判决赔偿数额是否就是基于法规,是否参考对方经济条件?
4. 是否可在深圳提起诉讼?
4.
深圳居住证有效期为十年,此人来成都前在深圳工作三年多,且可提供相关工作及居住证明。是否有可能按深圳标准赔偿?
追答你持有深圳市居住证,如果在深圳市发生事故,按深圳市非农业户口的经济收入赔偿;事故在成都市发生,而没有成都市居住证,只能按户籍地农业户口的经济收入赔偿。
深圳居住证有效期为十年,此人来成都前在深圳工作三年多年且可提供相关工作及居住证明。是否有可能按深圳标准赔偿?
追答你有深圳居住证,如果在深圳发生交通事故,可以按照深圳当地非农业人口的经济收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