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和失信人员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银行的“黑名单“,是指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信用档案中有污点记录的人员名单;而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指的则是有抗拒执行、违反高消费限制、转移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等六项情形,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律依据:《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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