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交通事故,对方漫天要价怎么办

如题所述

轻微交通事故,对方漫天要价可拒绝赔偿。
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相互记下车辆牌号和联系方式,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无需报警,自行协商处理,在事故双方签订协议书后,尽快撤离现场。
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无责方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由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按强制保险的赔付原则办理理赔。超过2000元的部分,由派驻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警务室的交通警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后,通过全责方的商业第三者保险进行赔付。全责方未投保商业第三者保险的,由全责方当事人承担。
当事人承担同等责任,事故车辆双方损失均不超过2000元的,由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按强制保险的赔付原则办理赔付。超过2000元的部分,由派驻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警务室的交通警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后,根据事故责任在商业保险责任范围内按比例承担赔偿,未投保商业保险的由当事人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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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04
轻微交通事故,对方漫天要价可以拒绝赔偿,让其到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判决支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6-04
您好!轻微交通事故,对方漫天要价,您只要提出“去交警大队处理”,对方就不会漫天要价了。因为去交警大队处理,又要做笔录,又要调看录像,一折腾,几个小时就浪费掉了。到了交警大队,调查结果以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的比例赔偿,对方就没有漫天要价的余地了。谢谢阅读!
第3个回答  2017-06-04
拒绝协商理赔。 让对方到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定赔偿。
第4个回答  2017-06-04
报警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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