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的婚后收益一定属于夫妻共有吗

如题所述

不一定。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 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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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13
《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没有对该问题没有明确界定,婚姻法仅仅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前取得的财产是婚前个人财产。对于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司法实践中就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司法判决也不进一样。【律师分析】根据司法实践总结,一般来婚前一方的股权在婚后的股权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但股权转让款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的房屋,婚后出租租金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卖房款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的股票、基金在婚后的增值或贬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但本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存款在婚后的而利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的知识产权在婚后收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方的知识在离婚后的收益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为什么这么认为呢?因为主要看夫妻有没有为收益做出贡献,比如股权分红,虽然是婚前一方的股权,但是婚后,一方管理、经营自己的公司或股权,另一方操劳家务或在其他行业,各自的行为都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都消耗夫妻共同财产,都消耗夫妻共同劳动,当然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出租,需要经营、管理,股票、基金需要费劲信息考虑,这些行为都是劳动,都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其中收益或亏损当然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至于存款本金即利息或股权转让款就不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即使不付出、不劳动,它们也会有这些收益的。但如果能证明非房屋所有人的他方并未参与房屋的经营管理,则房屋的租金收益仍应属于个人财产。让然,离婚当事人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12-16
《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没有对该问题没有明确界定,婚姻法仅仅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前取得的财产是婚前个人财产。对于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根据司法实践总结,一般来婚前一方的股权在婚后的股权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但股权转让款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的房屋,婚后出租租金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卖房款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的股票、基金在婚后的增值或贬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但本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存款在婚后的而利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的知识产权在婚后收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方的知识在离婚后的收益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主要看夫妻有没有为收益做出贡献,比如股权分红,虽然是婚前一方的股权,但是婚后,一方管理、经营自己的公司或股权,另一方操劳家务或在其他行业,各自的行为都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都消耗夫妻共同财产,都消耗夫妻共同劳动,当然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出租,需要经营、管理,股票、基金需要费劲信息考虑,这些行为都是劳动,都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其中收益或亏损当然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至于存款本金即利息或股权转让款就不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即使不付出、不劳动,它们也会有这些收益的。但如果能证明非房屋所有人的他方并未参与房屋的经营管理,则房屋的租金收益仍应属于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拘束力。
第3个回答  2016-12-16
这个要个要看夫妻双方的具体约定,并不必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夫妻双方可就婚内财产归属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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