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20年,但与公司一直没签订过合同,现在公司将我降职降薪,我该怎么处理

工作20年,但与公司一直没签订过合同,现在公司将我降职降薪,我该怎么处理

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无故降职降薪为由而被迫辞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追问

我是94年入职的,但一直以来也没有跟公司签订过任何合同,这种情况怎么办?还有我的社保也是近几年才开始购买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