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东省平邑县的,我们这里的好多企业都不与劳动者签书面合同。有的只是厂方单方的规定!我在这里举出一个厂做例子,厂名:金利合线 。在金利厂所有上班的劳动者均无合同,每天上12小时班,每月有一天休息。厂方压两个月的工资,劳动者自上班不到两月不干的,工资一分不给。所有辞职者均扣300元。老员工提出离职不批,自己不干的压两个月工资不给。如果送礼走后门只扣除300元钱。这样合理么?我也是其中一员!不太懂劳动法,不知道去那里举报,如何举报,请好心人指点一下,谢谢
举报企业违反劳动法,可以直接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劳动监察部门对于单位的违法行为会予以处罚。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扩展资料: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