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领导有权利 随意克扣有编制的职工工资吗?

医院差额事业编制·单位领导因管理医院上班制度,提出即使与其他同事换班·也要扣工资 如:A因身体问题去大点的医院检查(本单位无仪器)遂与B换班(B属于休息日)·按领导的个人发布的政策(未与人事局,卫生局申请通过)克扣工资(扣的金额与未上班一样,如:平均日工资90元,就扣90元)请问 这样的规定操作 是否违法规定,可否向人事局,纪委 或监查部门投诉

  事业单位领导是没有权利随意克扣有编制的职工工资,随意克扣工资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要回被克扣的工资。

  一、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自己亲自处理,我可以为你提供远程指导(相关法律文书我为你写好),一样能胜诉;

  4、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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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6-11
这当然是违法的,法律是允许调休的,如果你不怕得罪领导的话,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30日内劳动仲裁委员会会给你解决问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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