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便解雇员工吗?

如题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2条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无条件随时解除合同,而用人单位则只有在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这种规定是强制性的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通过合同约定加以违反。
如果劳动者被证明真的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应在试用期最后一天劳动者下班以前通知劳动者,过了这个时间,应认为劳动者已经试用合格,转正为正式员工。 可以
固定合同是在正式聘用后才开始签定要找碴還不容易嗎,我隨便就能找N個,叫你回去還不容易,什么勞動法,胡弄你的。可以的,因为你是试用期,试用期就是先录用你看看你能不能胜任这分工作,如果不能当然可以解雇了.试用期过后签订好合同的就不能解雇了,除了是犯了什么严重错误首先,单位约定的试用期应是有期限的,同时不能违备劳动法.其次,任何解雇需出具书面性证明材料.同时,企业在试用期内解雇员工是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一般试用期限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不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三年以上,不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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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26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不可以在试用期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见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有前提的,即必须能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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