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有这样的规定每月加班累计不能超过36小时!!如果超过了36小时怎么办~那超出来的时间怎么算~

我现在上班公司老是加班~星期天也要加班~这个月多累计40小时了~不知道超出来的时间怎么算加班费~那位法律高手告诉我一下啊~

一般情况下,每天8小时,第周36小时,每周最少休一天,要是特殊情况,可以加班,每天可以加班1-2小时,每周最多不超过44小时,按1.5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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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06
你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处理
第2个回答  2020-09-19

第3个回答  2020-09-29

第4个回答  2018-06-30
按3倍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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