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具的当月发现错误,收全发票所有联次,直接作废,如果是隔月发票开错,不能直接作废,要开具负数发票,也就是红字发票。
发票作废是指操作员对填开发票信息录入错误的已开具发票进行作废。
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作废通常有两种方式,
一、全部联次注明“作废”字样或加盖“作废”戳记作废;
二、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
拓展资料:
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发票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