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判给我,但房产证上是前妻一人名字,她拒绝和我过户。我怎么办

如题所述

你的这种情况,根据《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相关规定,不需要对方配合过户,你自己凭判决书独自就可办理过户手续。
附上《房屋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第十二条条文,你看了就清楚了。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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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15
离婚时对房产作出判决的自判决生效时起,判决书中房产所有人即享有房产所有权无需登记无须过户。但是为防止善意取得的发生建议还是要去办理过户手续,将该房产登记到自己名下。否则可能出现对方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对房屋作出处分。你可以直接拿判决书去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手续。若房产登记部门无正当理由决绝办理,可以向作出生效判决法院请求出具司法协助意见书。法院会直接给房产等级部门发出协助通知书督促房产部门完成登记手续。
希望以上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第2个回答  2013-08-15
《物权法》第28条:“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所有,当法院判决书上写明把房子判给你时,你已经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了。你可以拿着判决书要求妻子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也可以拿依据判决书自己去房屋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
第3个回答  2018-12-22
将房屋产权归前妻一人名下。房产证共有3个人名字,儿子,前妻和我,现在法院调解判决书上写,把儿子和我的房产变更过户给我前妻。现在我和前妻儿子前到房屋交易中心办理,不知到那一个部门和窗口办理。谢谢!回复!
第4个回答  2013-08-15
拿着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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