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干了几十年编外人员现在转劳务派遣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编外人员不一定都是劳务派遣。在编制上,编外用工属于外聘,劳务派遣属于本单位中的非编制员工;在用途上,编外用工在很多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多使用编制来管理人员。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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