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辞退程序

如题所述

公务员辞退程序是:(一)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并填写《辞退公务员审批表》报任免机关;(二)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三)任免机关审批;(四)《辞退公务员审批表》和辞退决定等存入本人档案。下面由我详细解释公务员辞退的程序。
一、公务员辞退的程序
      辞退公务员是国家机关的一项权利。但处理不好,也会侵害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因此,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
      1.按照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辞退国家公务员按下列程序办理:
      (1)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并填写《辞退公务员审批表》报任免机关。
      (2)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3)任免机关集体讨论,审批并作出辞退决定。对拟辞退且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应当事先对其进行审计。
      任免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直接作出辞退决定。
      县级以下机关辞退公务员,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县级党委审批后作出决定。
      (4)作出辞退决定的,应当向被辞退公务员送达《辞退公务员通知书》,告知辞退依据和理由,同时将辞退决定送呈报单位。
      (5)办理公务交接手续。
      (6)将《辞退公务员审批表》和辞退决定等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同时将辞退决定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2.辞退通知以书面形式送达本人。
      在辞退程序中,将辞退通知以书面形式送到被辞退的公务员本人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公务员被辞退后就失去了公务员的身份,不能享受公务员的待遇,需要让公务员知道被辞退的事实和理由,这样在他不服时可以通过行使申诉权和控告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书面通知本人既是公务员进行申诉控告的依据,也是辞退决定生效的条件。

二、辞退的待遇
      公务员被辞退后,享受的待遇是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被辞退的公务员应在接到辞退通知的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指定的有关机构登记。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的地区,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在没有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地区,可以领取辞退费。
      一般是按照基础工资、工龄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保留补贴的80%确定。关于辞退费的发放期限:被辞退的公务员工作年限不足两年的,发放3个月的辞退费;工作年限满两年的,发放4个月的辞退费;工作年限两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增发1个月的辞退费,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公务员重新就业、参军、出境或出国定居、或判刑的,停发辞退费。
三、公务员辞退后果
      公务员法就有很明确的说明,辞退实际上并不是一种处分,仅仅是认为某人不适宜继续担任公职工作或因他原因不能再继续工作的,可以予以辞退,实际上是为了保证不虚占职位的一种措施,辞退是需要付给相应的补偿金的。而开除和撤职是处分形式,是对违反了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或其他相关政策法规或工作失职等原因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种处分,开除是开除公职,并且会以处分的形式记录在案的,当然也不可能有相应补偿。而撤职则是比开除要轻的处分形式,仅仅撤销职务,但尚不开除公职,也是要记录入档案的。
      综上所述,就是我为您介绍的公务员辞退的程序。还有就是辞退审批表和辞退决定要存入本人档案的。同时要保护好辞退待遇的合法权益。辞退毕竟涉及公务员的个人利益,需要很严格的程序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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