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撞人了没钱给人看病怎么办

如题所述

如果出车祸撞人了没钱给人看病的话,应当由造成交通事故的肇事一方来承担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交通事故的责任方需要负担医疗费用、交通的补助费、住院的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等,如果交通事故的责任方还没有通过交警部门作出认定的,那么可以先要求保险公司进行相应的赔偿。
法律分析
如果肇事车辆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话,需要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的范围内支付所用的抢救费用;如果抢救的费用超过了责任限额的话,对方没有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出现逃逸的,需要通过道路交通事故的社会救助基金去先行进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用于抢救,道路交通事故的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是有权利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的。在交通事故当中的赔偿义务人对于受害人的赔偿所包含的一些项目,主要是包括了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宿费、交通费、住院伙食的补助费、必要的一些营养费;如果受害人因此而受伤致残的话,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的器具费、被扶养人的生活费以及因为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当中所实际发生的必要的费用,赔偿义务人也需要对其予以一定的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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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21
当时已经打110报了警,但警察让找交警,给当地交警队打电话,但交警说的却都是推辞话,目前病人还在医院,但没有钱治病,撞人者说怎么样都行,就是没钱给病人看病。我们都是出来打工的,没有钱。老板也不在。实在是没有办法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9-12
向法院起诉,他们会处理,实在没钱只能坐牢
第3个回答  2013-09-12
去坐牢了
第4个回答  2013-09-12
上过保险吗?保险公司可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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