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税务局下属的分局是否有行政处罚权?

如题所述

具有行政处罚权;
《税收征管法》第74条规定,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其他税务行政处罚由县以上税务机关决定。追问

我是问县局下属的分局是否有处罚权。

追答

其实县税务局分局就是原税务所,叫法不同,分局的权限等同于税务所。
税务分局与税务所的区别只是管辖范围不同,但他们都不是独立的行政法人,都是以县税务局的名义行使职能,所以,他们也都不是行政处罚主体,但税务征管法赋予了一定的行政处罚权,即第74条的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