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龙泉驿区农村户口人员,2012年拆迁征地补偿还执行2004年【90】号文件,为何不执行当前的新政策。

如题所述

        在目前的中国没有法律可言,只有官和百姓,如果你家的人有一个当官,按照2012年该赔您20万,您可能拿到40万,如果没有当官的,按照2004年补偿就已经不错了。我家的房子是有房权证的,1998年拆迁,到现在一分钱没给,当时任村书记的王升军,现在已经调到大田镇当副镇长了。我家的口粮地2003年就被他贪污,至今已经10年了,用他的理由说,我家承包河滩的面积里面有5亩面积,我家承包的河滩,栽苹果树了,卖苹果的钱也不给村委会了,没让河滩长草,我家在自己的河滩开荒是违法的,这是破坏国家的18亿亩耕地面积的红色警戒线,填沟整地种田,这是破坏河滩的原状-------说了一大堆与现在执行的《土地法》相矛盾的话,干涉我家的自主经营权,要是跟他们理论理论,他们马上就哑巴了,甚至我在网上造谣,他们也不出来辟谣。变成死人,在网上发帖,就给我删,就是不说话。

       上访也没用,大田镇自编一套法律来搪塞,当今的贪官是要钱不要命,上告也没用,法院不立案,青岛大众网的记者去了采访,被拒之门外,根本就不理媒体,用现在村书记(王升信是王升军的弟弟)的话说愿意那里告那里告,不怕你。现在已经没有说理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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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25
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你们当地县(市)政府从2004年开始到现在一直没有规定新的征地补偿标准,二是征地是不合法的。第一种情况,你们农民可以依法提出异议,第二种情况,你们可以拒绝交地并可以要求赔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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