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期间(已进入法律诉讼程序)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

公司今年7月份跨市搬迁未争得员工同意(我们的合同都约定了工作地点在目前的城市),我们申请仲裁并且仲裁委裁决公司应支付补偿金,现公司不服要进入诉讼程序,且自从7月搬迁之后我们参与仲裁的员工就没有去上班了,但是期间公司一直在支付工资直到现在还在继续支付(社保公积金也都一直在缴),我想知道在此争议期间能否去别的公司上班,再打下去实在是拖不起了,如果不能去别的公司上班现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对于今后的官司是否有影响

对于公司跨市搬迁,导致劳动合同地点变更及给员工带来不便,此理由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通常会得到支持。
我想你申请仲裁时就已经主张解除劳动合同了,所以仲裁庭才会裁决支付经济补偿金。只是现在因为公司上诉,导致仲裁裁决未生效。但这不阻碍员工辞职的权利。
你辞职也不会对你这个集体产生影响,如上诉后法院仍维持经济补偿金的,你也仍然有权获得。
但你写辞职的理由应写是因为公司搬迁到外市,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追问

追问谢谢您的回答。今天刚收到消息,公司已旷工名义与我们解除合同,已经出了函件要我们回去办手续,这样的情况是否对我们后面的官司更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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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04
你们要有书面的离职通知给单位。现在领着工资,不去上班,公司要算你们默认的,可以按开除处理。若你们打官司的时候已经提出了离职,就没什么关系。人家给你们的工资就相当于赔偿金了。都不知道你们打官司提出的主张是什么。应该是因为搬迁所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给于补偿吧?
第2个回答  2012-11-29
去别的公司上班,你就害人害已啦。如果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话,那补偿金就应该拿不到啦。追问

补偿金要不要无所谓因为我年限短,我还想知道如果我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对往后的官司是否有影响,因为我们是一个集体,我怕因为我一个人影响大家的判决结果

第3个回答  2012-12-01
你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然后与公司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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