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十二平均律?

如题所述

所谓十二平均律,就是一个八度内的十二个半音里,所有相距半音的两个音之间的“距离值”,都是相等的,这是其他任何律制都不具备的特点。这个特点的优越性,在于音乐从此可以“畅通无阻”地自由转调和方便地应用和声技巧。由此,音乐的多声思维才飞上了前所未有的可以自由翱翔的广阔天空。

十二平均律的最早发明者是我国明朝的大数学家、天文学家、乐律学家朱载堉。依据史书,他最迟已于1584年之前创立了十二平均律这一伟大的律学理论,但由于受到当时社会条件的限制,并未在我国推广应用。在音乐实践,特别是音乐创作中,最早成功的证实了十二平均律的优越性并预示出光辉前景的,是德国的巴赫。他于1722年写了一部《平均律钢琴曲集》(原名为《平均律键盘曲集》),使用了全部24个大小调,1744年又完成了同样应用24个大小调的第二部。这两部曲集,被信仰基督教的西方音乐家称为音乐艺术的“旧约全书”,足见其在音乐文化上经典性的价值和意义。

钢琴之所以成为乐器大家族中的“王者”,是人类的精神文明及科技文明的发展所赋于它的,钢琴作为乐器的出现,是人类社会生活的需求,钢琴的发展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类社会精神生活不断发展的状态。钢琴作为物质基础,为音乐家的创作提供了条件,音乐家创造发展的钢琴文化又促进钢琴结构功能的进一步成熟。由此我们说钢琴是钢琴文化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了解钢琴、认识钢琴,也就成为了一个音乐人认识钢琴文化的必须了。通常人们认为钢琴有近300年历史,即1709年由意大利制琴大师B·克里斯托福里所创制的现代钢琴的前身。在以后的200多年,又不断改进完善,方成为今天我们看到的现代钢琴。然而,钢琴的整个演变过程可以追溯到600多年前,即现代钢琴出现之前,钢琴已存在了300多年,我们称这一阶段的钢琴为古钢琴。现代钢琴的前身只是1709年古钢琴质的发展与飞跃。若没有古钢琴所发展的“量”的积累,也就不会产生1709年古钢琴“质”的飞跃。

钢琴的起源,最早可追溯到古埃及与古西腊的弦什(一弦琴)。将弦什的琴弦不断增加,逐渐形成了多弦乐器。进而多弦乐器又演变成两种演奏形式的乐器。一是以手指拨动琴弦发音的多弦乐器。后与键盘结合成为拨弦古钢琴。另一种是以手指拨动琴键,装置于键尾的小槌击弦发音的古钢琴。这两种乐器都是现代钢琴的鼻祖,故统称之为古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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