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解答--交通事故中电动三轮车 和小型货车相撞

这起事故中三轮车被认定为三轮轻便摩托车;在此事故中坐电动三轮车的乘客死亡-:事故判决下来说电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一款和第22条第二款还有第52条第三项(无证驾驶)(饮酒驾驶)(没有避让直行车辆)三条--货车司机违反了第21条和第22条第一款还有第48条第一款【驾驶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没有文明驾驶】【货车超载】也是三条:最后责任认定三轮车驾驶员和货车驾驶员负同等责任你们觉得这样判和理吗?

这年代有几个开电动车的有驾驶证;在说了电动三轮车已经开到对面马路了才被撞还有中国法律不是帮助弱者吗那三轮车算不算是弱者法律会帮助弱者多少呢

我不知道。在我们这电动三轮车是违章的,也没人管它是不是弱者了。

在其他一些省份,电动三轮车被视作机动车,和大货车是平等的主体。所以交警也不一定偏袒三轮车。

电动三轮车有酒驾情节吗?这可能是极大地加剧它的过错的因素。在双方所有违章情节中这是最严重的一条。其次是三轮车的无证驾驶。再次是货车超载。所以说,交警应该是偏向三轮车的。

三轮车一方死了人,因此它的损失肯定大大高于货车一方。但是因为同等责任,死者从大货车获得的赔偿可能会减少。

你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到交警那里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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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17
这个认定结论已经考虑到电动三轮车是相对弱者了。
第2个回答  2012-12-17
1、之前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2、最近征求意见稿有把设计时速超20码的电动车纳入机动车范围,在本起事故中,三轮车驾驶员饮酒驾驶、没有避让直行车辆的违法行为应当是没有异议的,无证驾驶我觉得太牵强;3、事故责任的认定,我认为是比较合理的,对于避让直行车辆这个属于主动型过错。对方驾驶员的三种错误均为缺失型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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