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大三的实习生,我现在所在的公司据说是邮政隶属的一个国企!当初入职是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实习协议的,公司的工资核算区间是上上个月的26号到上个月的25号,正式员工是15号发工资,也就是说,现在12月15号发的工资是10月份26号到11月25号的!而实习生的工资确实25号才发!!整整压了我们一个月的工资!不仅如此,我们每天都会加班,早上8点半上班,正常的话是下午5点半下班,可是我们经常会加班到晚上7、8点,有时还会到9点,而这段时间是没有加班费的,以前不忙的时候周六周日是不用上班的,现在年底很忙,周六周日取消休假,所有人员都是没有休息的,周六周日上班的话工资也是按工作日的工资去发,并没有所谓的1.5倍。我问过人力部,人力部说国企是不会违法的,还说他们是按什么综合计时法去计算工资的,所以平时加班都没有加班费,星期六日也是按工作日的工资给,我就很纳闷,国企怎么了?国企这样压榨就不违法??凭什么我们实习生就要被压一个月的工资?难道实习生就不是人?就不用吃饭?不用坐车?不用花钱??简直就不把我们当人看!希望哪位专家帮下我们,给我们解答一下,维护我们实习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