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就要被压1个月的工资?加班还没有加班费?一周工作超过 40小时?求解答

我是一个大三的实习生,我现在所在的公司据说是邮政隶属的一个国企!当初入职是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实习协议的,公司的工资核算区间是上上个月的26号到上个月的25号,正式员工是15号发工资,也就是说,现在12月15号发的工资是10月份26号到11月25号的!而实习生的工资确实25号才发!!整整压了我们一个月的工资!不仅如此,我们每天都会加班,早上8点半上班,正常的话是下午5点半下班,可是我们经常会加班到晚上7、8点,有时还会到9点,而这段时间是没有加班费的,以前不忙的时候周六周日是不用上班的,现在年底很忙,周六周日取消休假,所有人员都是没有休息的,周六周日上班的话工资也是按工作日的工资去发,并没有所谓的1.5倍。我问过人力部,人力部说国企是不会违法的,还说他们是按什么综合计时法去计算工资的,所以平时加班都没有加班费,星期六日也是按工作日的工资给,我就很纳闷,国企怎么了?国企这样压榨就不违法??凭什么我们实习生就要被压一个月的工资?难道实习生就不是人?就不用吃饭?不用坐车?不用花钱??简直就不把我们当人看!希望哪位专家帮下我们,给我们解答一下,维护我们实习生的合法权益!!

就因为你们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实习协议,你们的权益是没有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做不下去的话,可以先跟公司领导反映情况,然后找劳动部门过来进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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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19
你要去劳动仲裁是可以的。
1.企业没有与你签订实习协议是违法的,工资的支付标准是不低于该岗位最低工资的80%。因为你没有毕业就没有劳动手册是不可能签订劳动合同的。另外没有加金企业可以为你买工伤保险也可以不买。
2.国定假日加班工资是一样要计算的
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第五条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所以你的国企邮电部门肯定是在相关部门备案了,是符合要求的。延时加班和双休加班是不存在的,但是国定假日是要支付三倍工资的。
3.另外压一个月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不过你要提供证据你在工作的时间,其次要企业提供已经支付给你收入的证据。
劳动仲裁没有签订协议最多就赔一个月的税前工资。不过你的法院执行网站会有备案,HR做的好的大企业就会查你法院执行网站的备案,但这样工资比较少,大多数公司的背景调查做的不好。
第2个回答  2012-12-29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给加班费、拖欠工资等行为都是不合法的。你可以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直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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