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含离职当月吗

如题所述

你好,如果是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不包含离职当月的工资,如果你是被用人单位辞退的,那么用人单位会根据你的工作时间,给你一定的补偿,如果是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就是你在离职之前的12个月,每个月的工资加起来,总数再除以12,就是公司要给你补偿的金额。
员工赔偿。
很多公司支撑不下去,就会面临倒闭的风险,那么如果是公司倒闭了,劳动者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下面详细为大家介绍。

一、公司倒闭,员工如何赔偿

  按照劳动法规定要求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由此可见,赔偿的标准就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确定向劳动者支付几个月的工资赔偿。

二、公司倒闭后,债务清偿的顺序(包括工资)

  公司破产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所欠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

  由此可见,倒闭后公司的债务第一个要清偿的必须是劳动者的工资。毕竟大家都辛辛苦苦的工作,要拿回自己应该有的回报,同时在法律的规定内,拿到属于自己的赔偿金。

公司破产应该支付劳动者补偿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公司破产应首先支付劳动者工资吗?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所以企业职工的权利在企业破产时应当放在首位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

公司破产之后是会按照相应的程序来处理,一般劳动者的工资是会先清算出来,然后再按照其他的程序处理,劳动者不用担心自己的工资拿不到手。

2020年最新公司破产员工赔偿的标准

公司破产支付给劳动者的赔偿金是与职工的工龄挂钩,工龄越高,得到的赔偿金也就越多。

根据《企业破产法》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

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你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还可以得到其他就当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但从从事破产实务来看,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费用一般得不到(因为社会统筹保险在破产法的清偿顺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具体包括:

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补偿金;

克扣、拖延工资应当支付的补偿金;

因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支付的补偿金;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支付的补偿金。

上述补偿金应当以法律及行政法规中规定的为限,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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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16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该规定是计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以及赔偿金的重要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该规定是计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以及赔偿金的重要法律依据。

一、关于“前十二个月”含不含当月工资的问题

我们认为不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当月工资。一方面,法律规定的是“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不论解除或终止行为发生在月初或月末,该解除或终止行为所在当月是整体作为一个时点来进行判断的,当月不应当计入“前十二个月”;另一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往往不是发生在劳动者工资计算周期的最后一天,因此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当月的工资都不是整月工资。在计算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时,通常是将前十二个整月的工资作为计算口径。

二、关于“月工资”含不含加班费或年终奖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在江苏地区,加班工资、年终奖(年终双薪)、季度奖等均是作为计算平均工资的内容,但是应当将年终奖、季度奖分摊计算至相应月份。如果分摊后,有关月份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内的,则该部分月份对应的年终奖、季度奖不应计入。

此外,还需要注意计算月工资应当是“应得工资”,而非“实得工资”、“到手工资”,即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均应当纳入月工资的计算内容。
第2个回答  2018-07-26
劳动合同法第47条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中所写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应当是指劳动者已经领取的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当月工资已发那么应当计入12个月中,如果当月工资还未发放则不应也无法在计算中计入。比如劳动者在某月的月初离职,那么显然当月工资是无法计算进去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4-15
属于工资的都包括。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7条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中所写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应当是指劳动者已经领取的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当月工资已发那么应当计入12个月中,如果当月工资还未发放则不应也无法在计算中计入。比如劳动者在某月的月初离职,那么显然当月工资是无法计算进去的。《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4个回答  2017-02-22
劳动合同法第47条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中所写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应当是指劳动者已经领取的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当月工资已发那么应当计入12个月中,如果当月工资还未发放则不应也无法在计算中计入。比如劳动者在某月的月初离职,那么显然当月工资是无法计算进去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