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旷工一天怎么处理啊!

如题所述

一次旷工厂里应该不至于辞退,但也应该接受罚款处罚。

1、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可以由劳动合同约定,也可以由该企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做出具体规定。

2、劳动者旷工,会对所在企业造成或多或少的损失,企业按照规章制度对旷工者进行一定数额的罚款,不违反法律规定。再说150元也不多,劳动者理应接受。

3、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多次旷工,可以认为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扩展资料:

1、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3-31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可以以此辞退员工,并且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但是单位需要结清员工工资。是否辞退员工是由单位自主决定的。

旷工指无正当理由,不请假而不出勤,属于严重违纪行为。过去计划经济时期,国企的普遍做法是旷一扣二(一些省市劳动部门对此有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废止)规定,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可以除名。现在,对旷工是否予以经济处罚是个有争议的问题,因为《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企业罚款权没有了具体的法律依据。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4-28
旷工指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者请假不准而不出勤,是严重违纪行为。国务院原《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曾经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计划经济时期,一些地方劳动部门也曾经规定,旷一扣二,即旷工一天,扣工资一天,另处罚一天。但这些规定均已废止。按《劳动法》规定,旷工如何处罚,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
旷工扣工资,旷一扣二,还是旷一扣三,超过当天的部分都是对职工的经济处罚。目前,对企业有无对职工罚款权,实践中是由争议的。一部分人认为《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企业罚款权没有了法律依据,企业不能对职工进行罚款;另一部分人认为,《劳动法》赋予了用人单位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管理的权利,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经过公示的,规定了对旷工处罚的,应当有效。
第3个回答  2020-08-10

第4个回答  2016-06-09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没有对此作出规定,而是规定了依据单位的员工手册处理的。所以怎么处理就是单位内部自己的行为,比如迟到、早退也是如此依据单位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处理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