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地质资料汇交制度的思考

如题所述

梁叙

(广东省国土资源档案馆 广州 510080)

摘要 地质资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具有巨大的潜在价值,但我国目前地质资料的汇交工作仍存在不足。本文通过对当前地质汇交制度本身的局限性以及其环境因素影响进行分析,针对如何完善汇交制度,在制度的原则、框架、制定和执行、当前工作重点等方面进行阐述,以进一步促进我国地质资料汇交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关键词 地质资料 汇交 制度

地质资料是人们在了解认识和利用地球过程中开展的各种科学研究、生产实践技术活动及地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工作中获得的科学成果,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无论是为国家扩大内需项目提供服务、地质找矿工作,还是实现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和产业化,都是以齐全、完整、丰富的地质资料信息为基础。但现行地质资料汇交制度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目前资料汇交仍存在不及时、应当汇交的没有汇交、部分汇交资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有待于通过完善现行地质资料汇交制度,以促进汇交工作的顺利开展。

1 现有地质资料汇交制度的局限性

在对各省市地质资料汇交情况的了解中发现,由于制度本身的局限性及环境因素的影响,现行的地质资料汇交制度难以很好地为地质资料汇交工作服务。

1.1 制度本身的局限性

目前的地质资料汇交制度,一是缺乏针对地质资料的法律条文;二是《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和《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并没有对地质资料的汇交范围作详细的规定及严格的惩处措施;三是各省市制定的地质资料汇交规章没有强大的约束力。

可以说,现行的汇交制度中,无论是国家出台的条例或各省市制定的规章,都缺乏强制性规定,只对资料馆所在部门存在微弱的约束力,对于汇交难度大的地矿系统外单位和部门,约束力微乎其微。

1.2 环境因素的影响

地质工作覆盖面广,地质资料除了存在于地矿部门,地矿系统外的建设单位和部门也拥有大量的地质资料,有的地方甚至是地矿系统内部的地质资料只占少数,而行业利益的冲突往往阻碍了地矿系统外单位主动汇交相关地质资料。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各界对地质资料的需求日益加大,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由供给驱动转变为需求驱动。社会的发展要求提高地质资料的社会化服务功能,汇交诉求加大成为大势所趋,地质资料汇交成为紧急而困难的任务。特别是有的建设工程项目,只有获得详细的项目建设地的地质情况才能安全合理地进行工程建设,同时详细、规范、严谨的地质资料也为项目承担单位免去重新进行地质勘测的工作,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

可以说,无论从地质资料汇交制度本身来看,还是从环境的转变和需求来看,现行的地质资料汇交制度已无法进一步促进地质资料的汇交工作。由于缺乏严格的惩处制度,这一漏洞已成为越来越多的单位不主动汇交的原因。面对我国社会对地质资料需求不断加大的状况,地质资料汇交制度到了必须加以完善的地步。

2 对地质资料汇交制度完善的思考

地质资料是社会潜在的财富,地质资料服务体现了国家矿业发展环境的优劣。充分的地质资料有利于矿业的发展,也有利于推动地球科学的研究和国民科学素质的提高。因此,在制定地质资料汇交制度的过程中,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解决中央统一制定汇交制度基本问题的前提下,充分调动地方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地制定适合本地区的汇交制度,共同促进地质资料的汇交工作。

2.1 完善制度的原则

在完善地质资料汇交制度的过程中,应该遵循以下4个原则。一是整体性原则,从唯物主义系统论的角度来说,做任何事情一定坚持整体、联系的原则。二是可操作性原则,任何制度具有可操作性是实际执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则。三是渐进性原则,构建新的地质资料汇交制度是一个长远的工作。对现行制度进行梳理,解决制度的局限性和现实环境影响造成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付诸实施。四是精简原则,在制定制度时,尽量避免两个制度存在重复的地方。

2.2 制度的框架

国家制定有关公共信息或针对地质资料管理的法律。国土资源部除《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和《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外,通过制定相关的地质资料汇交惩处办法或激励办法,针对各省市的具体情况提出目标,按照完成情况加以通报表扬或批评。各省市针对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更加详细、严谨的汇交管理规定、惩处措施、激励手段。国家制度注重原则和基本问题,地方规定应侧重于细化、符合自身实际,中央和地方相辅相成,从而有效地促进地质资料的汇交工作。

2.3 制度的制定及实施

首先,多方征求意见、集思广益。通过邀请各个环节的专家和负责人、地质资料汇交工作管理部门的领导,研讨制度的制定细节。例如建设单位如不汇交相关地质资料,可在审批或上市某个环节做出限制。同时可以赋予各地方一定的自主权,使得各省市相关负责机构能够针对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更可行的规定。其次,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不管是汇交责任人或地质资料汇交管理人员,很多人存在“能不交则不交,能省事则省事”的思想,要让地质资料汇交工作做得更好,必须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例如,上海市制定的《地质信息共享合作协议》,明确了汇交地质资料给上海市地质资料馆的单位就可以享受获得上海市地质资料馆其他地质资料的权利,这一做法值得借鉴。再次,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在制度制定后加以执行的过程中,应注意各个部门的大力协作和配合。例如,上海市2006年6月,为贯彻落实《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加强实施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资料统一汇交工作,建立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资料汇交机制,由市建设交通委法规处牵头,会同市建管办、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市招投标办、市房地资源局法规处、矿管处及市地质资料馆等单位和部门多次召开专题协调会,就有关问题进行沟通、协商和研究,达成共识。这极大地提高了建设单位汇交地质资料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了制度执行的力度。

2.4 当前做好汇交工作的重点

推进地质资料的汇交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各级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工作人员要从思想上加以重视,充分认识地质资料汇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社会大众对地质资料的重要作用并非十分了解,更谈不上对地质资料相关工作的监督。在公共信息的社会服务工作中,发挥效用最大的监督力量就是社会大众了。因此,应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知晓地质资料的重要作用,知晓它们对地质资料这类公共信息的知情权和使用的相关权益,提高对地质资料工作的关注度,以公众舆论的力量促进相关汇交责任单位主动汇交。

二是要深入调研,摸清总量。提高地质资料汇交工作,制定详细的汇交制度,首先要摸清地质资料的总量及分布,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汇交制度。大多地方地质资料汇交负责部门都不清楚本地区有多少种地质资料,具体分布在哪些单位,这导致地质资料汇交管理人员处于被动地位,只能等着汇交责任人主动来上交。只有进行主动深入调研,摸清本地区地质资料的总量及具体分布,才能为进一步促进地质资料汇交工作打好基础。

三是要推进标准化建设。地质资料涉及范围广,不同类别的地质资料文件标准各异,同类别的有的也是各式各样。尽管国土资源部已颁布了《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但这只是总纲式的规定,具体到地质资料汇交文件,仍千差万别,造成了入库及管理工作的难度。因此,从制度层面来看,各地区应该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本地区地质资料种类的特点制定更加详细的地质资料汇交的格式规定,针对电子文件和文本文件,从字体、用纸、图标等各个方面各个角度进行详尽规定,提高地质资料汇交水平。

四是要制定工作流程。在制定地质资料汇交工作制度时,首先制定详细的计划和流程图,从哪一点做起,具体怎么做,一环衔一环,分阶段有步骤地实施,才能最后赢得地质资料汇交工作的良好局面。

3 结束语

由于地质资料汇交制度缺乏汇交范围的详细规定、缺乏具有约束力的措施,公众对地质资料认识尚需提高。因此,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促进我国地质资料汇交工作的顺利开展。要不断完善地质资料汇交制度,加大宣传,提高公众认识,从摸清地质资料总量做起,加强标准化建设,制定工作流程,不断落实地质资料汇交工作,进一步提高地质资料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王燕.新形势下的地质资料管理工作思考.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12)

辛继升.试论地质资料管理与社会化服务.国土资源情报,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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