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资质跨省备案施工如何办理手续

如题所述

需要到当地办理《外来施工企业承包工程许可证》。

比如《广东省建筑安装企业跨地区施工管理办法(修正)》规定,企业跨地区施工的,应向主管工程项目的建委申请注册,领取《外来施工企业承包工程许可证》;

申请注册手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的进沪施工证明;  

3、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和《营业管理手册》;  

4、企业指定的在沪常驻责任人和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常驻负责人的有关证明材料;  

5、企业在沪施工人员状况的材料;  

6、企业质量、安全等管理组织的有关材料;  

7、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

扩展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规定如下: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第二十七条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东省建筑安装企业跨地区施工管理办法(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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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10
每个地方的规定可能不太一样.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外来建筑施工企业备案须提供的材料

  一、《进入日照市施工备案登记表》两份;

  二、外来施工企业是指具有特级、壹级、贰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但未在日照市注册法人营业执照的建筑业企业;

  三、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

  四、建筑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

  五、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

  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文件(原件);

  七、企业注册地金融部门出具的资信证明;

  八、驻日照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

  九、驻日照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

  十、企业注册地市级(省外企业为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施工证明;

  十一、外省、自治区的建筑业企业还应持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核发的《山东省外埠企业进鲁施工备案通知书》复印件(提供原件);

  十二、与备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计划生育合同;(一式三份)

  十三、 在日照市办理的工商登记(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及税务登记的复印件(提供原件);

  十四、企业注册地市级清欠办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一式三份)

  十五、获得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 OHSMS18000 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提供原件);

  十六、 申请备案时,备案的劳务人员须有资质。在总承包企业备案时同时提供劳务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

  十七、 与备案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不拖欠民工工资保证书;(一式三份)

  十八、与备案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自觉遵守与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承诺书;

  十九、年承包过的代表性工程的名称、规模、地点以及证明材料。

  注: 1 、计划生育合同、保证书、承诺书可在日照建设信息网上下载;

     2 、二至十九项按次序装订成册
以上是山东日照市的要求,供你参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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